,增强竞争能力。
二是发挥新型农民和农村乡土人材的智力优势。随着我区高素质农民培养工程的深入开展,一大批新型农民和乡土人材脱颖而出,这些农村的能人、种养大户,懂技术、懂经营,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因此引导新型农民和乡土人材、种养大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加入合作组织,增加农民收入,是一条现实而有效的路子。
三是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人员、技术、资金优势。各个部门的基层单位和人员,常年深入农村,与农户直接接触,掌握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需求,具有较强的技术、资金、人员等优势。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办或积极引导农民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选择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工作有一定基础、不同产业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点,努力培育一批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利益联结紧密、服务作用较好的合作社典型。
四是发挥地域产业的集聚优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积极探索把同类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织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联合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鼓励跨区域联合,打造龙头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姜山镇的创宁粮机专业合作社,汇集了朝阳、丽水、姜山各个片区的154个种粮大户和农机大户,通过合并还使合作社从过去只能提供机耕、收割、排灌服务拓展到了提供全程机械化“六统一”作业服务,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立足我区实际,积极有效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给与指导、扶持和服务。
当前,要使我区特色农产品形成一定规模,走上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只有农产品走出千家万户小生产的现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规模实力和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合作社,提高农产品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才能发挥特色产业的经济效益,加快我区现代农业的进程。其对策是:
1、深化规范性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示范社建设行动就是引导和规范合作社的发展,根据我区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从中每年择优培育一批示范性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率先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引导和带动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2、加强政策、金融扶持力度。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互助组织,自身积累十分有限,发展中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扶持。金融机构应降低贷款门槛,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销售订单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享受。
3、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品牌建设。合作社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注重打造品牌。每个合作社有质量、有品牌,才有市场竞争力。优质品牌的打造,可增强产品自身实力,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途径。知名度上升了,市场占有率才会提高,市场竞争力才会增强。这就要求合作社要注重发挥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注重开发“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特别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通过创建品牌,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能力。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注册商标,增强商标兴农意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更多的无形资产。
4、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精神家喻户晓,进一步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5、加强监督,维护成员的利益。民主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核心,监督管理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的必要手段。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使合作社的内部组织机构紧密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依法行使权力,保护成员利益,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运行。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监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依法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和相关资料,健全合作社的运行机制,促进合作社依法经营合法运行,积极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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