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和成绩。这也是建立严打的长效机制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三是要建立人民群众安全感定期统计调查制度。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平安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要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定期进行科学的调查统计,为正确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要建立社会治安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对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必须定期排查,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定期利用多种媒体向人民群众公告或提示应当注意和防范的多发性违法犯罪。五是要通过立法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社会机制。如收入分配机制、社会就业与保障机制、社会教育与矫治机制等,提高全社会预防和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消除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因素。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和不同类型群体、不同领域人员,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的新途径、新渠道、新路子,确保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七是要在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同时,营造良好的道德文化氛围。积极倡导科学、倡导法制、倡导文明,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先进文化武装群众头脑,防止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多渠道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机制,统筹兼顾地协调社会各方的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变、重大项目引进、重要活动举办等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实行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透明度,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要关心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劳动、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救助以及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拆迁居民、失地农民和城乡其他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医和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获取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严防其升级、激化或转化。要配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调委会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想方设法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支持调解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报告、协调会议、信访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快速有序反应机制,积极防止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处置稳妥有效、协调有序。
(三)加强社会面的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城区街面,组建由财政全额保障的专职巡防力量;在社区,建立社区警务室,延伸警务工作,积极引导群防群治;在重点部位,加大技防力度,逐步实现社会技防与公安技防大联网;在农村,大力推行治安承包和契约式保险联防,积极探索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治安防控机制。二是抓好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抓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以社区、单位和村居为单位,对孤儿、辍学生、无业在家的闲散青少年、留守在家无人照料的外出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进行摸底排查和建档立卡。要落实家庭、学校、单位、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举办“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开展各种家庭教育培训班和讲座、咨询等活动,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要加大对违规的网吧、网站和互联网有害信息的封堵,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三是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谁经营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宾馆、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积极按照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四是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人员的社会教育、改造工作。积极探索社会矫治的新模式。五是抓好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主要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责任制,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解决基层平安建设“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问题。要强化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警力下沉,强化基层政法综治组织队伍建设。要发展建立新型治安巡逻联防队伍、保安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内保组织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对它们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它们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要解决基层平安建设“有钱干事、把事干好”的问题。要加大平安建设经费的保障力度,市、县、乡各级财政都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和平安建设奖励基金长期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证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要加大对基层政法组织的投入,特别是保证基层公安所队的警务经费,逐步实现全额保障。要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拓宽综治经费和平安建设经费的来源渠道,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五)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一是要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要以领导责任制为总抓手,层层分解责任,促进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要用好检查考核这个“指挥棒”。增加考核的次数,科学拟定检查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改进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要把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的任用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这个“杀手锏”。三是要广泛发动群众。要创新拓展宣传动员形式,进一步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靠制度体系确保平安建设的长期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特别是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社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使平安建设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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