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评议工作人员活动,有效地增强了院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
三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院民满意为最高标准,认真指导福利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行院长负责制,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值班、财务、膳食、医疗、学习等管理规章制度,上墙公开,接受监督,确保了工作人员照章办事,文明服务。
四是狠抓安全管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福利院在抓好入住五保对象档案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院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设立安全门卫室,明确专班或专人值班,凡出入福利院的人员和物品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准出入院,禁止一切闲杂人员随便进入福利院。
四是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所有福利院人员,外出都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院长因事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民政干事请假,并安排指定临时负责人;工作人员因事外出,必须向院长请假,并履行移接交手续;所有五保对象外出活动,必须向院长请假,短时间外出散步或购买物品的,院长必须安排人员带队外出,回院后清点人数,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并报告镇政府;五保对象需要走亲访友的,必须有亲属前来福利院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院,在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来人未将五保对象送交福利院,院长必须跟踪走访了解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防止发生非正常事件。
四、资金上加大投入,把五保经费当作政治责任来保。
一是坚持财政足额预算。市财政局按民政部门审批的对象和标准,把资金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名册和标准,直接划拨到五保对象手中,确保集中供养标准人年平不低于1500元,分散供养人年平不低于1000元。
二是积极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自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以上,作为福利院维修改造基金。各镇街道每年安排资金1万元以上,用于各福利院的正常维修改造。
三是大力争取公益服务经费。在过去长时期里,由于**市财力紧张,福利院工作人员对象无固定工作经费保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福利院的管理服务和发展。2007年市民政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按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落实福利院的公益服务经费,切实提高了福利院工作的保障水平。
四是加强五保供养经费监管。进一步规范五保供养经费的管理,市财政、民政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检查,防止克扣、挤占挪用五保供养经费现象,保证了五保供养经费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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