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贷款利息负担,企业一般难以承受。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抵押物的要求较高,而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提供有效且宜变现的抵押物,无法取得贷款。由于私营企业大都采取家族式管理模式,会计信息不透明,金融机构难以获取真实财务信息,不敢贷。
(五)农村信用社虽然是支持**区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社资金规模有限,同时缺乏从上而下强有力的管理体制和人才优势,而且还需保证支持和服务“三农”,结算支付手段、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村信用社资金结算速度慢,没有全国联行行号,在资金的划转上明显比不上国有商业银行,不能实现通存通兑、即存即取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因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与支持显得力不从心。
三、推动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县域机构作用。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县域内继续保留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和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找准追求利润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做出科学合理的市场定位,改进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合理授权授信,建立起科学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将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贷款风险进行合理区分,分别制定奖罚措施,真正形成商业银行主动营销贷款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对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以及中(微)小企业的信贷扶持,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共赢。例如**市**区地方商业银行2006年开办对辖区中(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区工商银行即将拓展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必将有力地缓解**市**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建立有效的金融机构考核机制
人民银行、银监局在增强金融宏观调控、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可持续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等出台对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考核指标。比如金融机构对辖区内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等建立考核指标,以增强货币政策的引导,促进地方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继续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通过对农村信用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甩掉历史包袱,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推动业务经营稳健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支持和服务好“三农”的基础上,更好地扶持辖区中小企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的总体要求。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面向金融服务领域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实现全国联网的信贷征信系统,正确处理好信贷征信系统同其他社会征信系统建设的关系,制定有关征信法规,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推进征信市场化建设。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家金融机构相互协调,互通情况,多方协作,针对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难,金融机构营销产品也难的两难局面,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搭建银企沟通平台,为银企相互间交流信息、营销产品、加强合作、提供服务,同时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严惩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改善辖区投资环境,以促进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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