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外出人员检查就餐告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告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查实告诫待岗制。三是继续实行连环监保责任制。在全系统按科室、分局建立连环监保网络,人人有监保对象,个个受别人的监督,有效地加强了对地税干部“三圈”的监督管理,作为预防工作的补充,填补了预防工作的空白。四是建立廉政储备金制度。从岗位责任制考核奖中筹集部分资金,对地税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考核。五是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关于新任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规定》,这一规定从谈话原则、范围、对象、内容、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先”。六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把预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列入一、二、三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对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考
地税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仅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许多工作需要通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的社会力量开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及手段,需要根据地税部门的行业管理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探索研究。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
(一)树立全局观念,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提。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税部门面临在任务增幅高、税源匮乏的严峻形势,组织收入工作异常繁重,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任务完成就可以“一俊遮百丑”的思想观念还很难彻底扭转,在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基层分局存在偏重于组织收入工作,而忽视征管基础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的状况依然比较严重,无疑为地税干部职务犯罪行为产生,埋下了种种隐患。近年来,少数地税干部屈从于行政干预,为完成税收任务,参与“吸税引税”、“垫税空转”、“寅吃卯粮”等有违国家税收政策行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强化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工作中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切实提高全体地税干部的依法治税意识,才能保证地税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健全预防网络,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地税部门预防工作是整个社会大预防工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之地税工作的特殊性,只有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才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们地税工作和地税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才能将部门性预防工作融入到社会大预防的格局之中。实践证明,建立与完善在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指导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预防网络,是建立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局通过与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定期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办法、举报电话,加大对信访来信的查处力度,在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方面进行了许多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强化“两权”监督,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地税部门预防工作必然具有其部门行业的特点,大量事实证明“两权”制约制度不完善,是导致税务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重要原因。因而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工作,使地税系统预防工作的着力点转向解决税务人员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履行工作方面的问题,从而使预防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由事后监督发展到事前预防和过程监控,是地税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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