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由县“新农合”办公室牵头,采取企业招标、品种跟标的办法,确定2~3家经营企业直接配送;对村卫生室,全部由乡镇卫生院代购,统一配送,实行严格的管理;并100%建立了配送企业资质档案。
——加强对中标后企业和药品的跟踪管理,逐步将规模小、信誉差、药品质量难保证的企业退出市场,实现配送网络的区域全覆盖,形成主体清晰、相对稳定、满足需求、诚实可信的药品供应网络。配送企业依据“新农合”目录,配送及时。配送品种达到95%以上,实现定点生产基本用药进入农村。
——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全地区100%的乡镇和95.8%的行政村。通过参与招投标、向政府提供有数据、可靠的调研等形式协助政府加强药品价格调控,确保农牧民用药价廉,“两网”建设使现在农民常用药药价下降幅度在20—30%之间,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惠。随着全地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的不断延伸和完善,农村药品购销渠道逐步走向规范,农村药品流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越来越多的农民用药得到了安全、便捷、经济实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购进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假委托、假代理、走票、异地设库等违法行为,将一些信誉差、假劣药品种出现频率高、滥发空白委托书、疏于对医药代表的管理的供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当前,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全部通过gsp认证,并加强认证后的跟踪检查,符合gsp总体要求。通过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使**地区实现了农村药品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乡镇药品供应配送化、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化。
五、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保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规范一个”
——严格标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占全地区药品使用量的80%以上,是农牧区群众就医用药的主渠道,把住了医疗机构质量关,实际上就确保了辖区药品质量。因此,把规范乡镇卫生院药房作为加强农牧区药品市场监管的重点,强化指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地区《关于加强卫生院(卫生室)药品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严把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养护关和出库关。制定三级验收细则,严格规范药房标准。
——成效明显。把规范药房与“新农合”同期规划、同步推进,做到新型合作医疗建设到哪里,药品监管网就延伸到那里,药品供应网就规范服务到那里。根据卫生部门对医院级别定等情况,将县以上医院定为二级,乡镇卫生院定为一级,村卫生室定为小型医疗机构,一级以上由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验收,小型由县局牵头验收。经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药房建设逐步达到了“五统一”、“四分开”、“三单放”。即统一独立的药房、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分类标识、统一台帐记录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统一药房硬件(干湿温度计、冷藏柜等);药品与非药品分开、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开、注射剂与非注射剂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拆零药品单独存放、特殊药品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截止目前,全地区10家二级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100%;63家一级医疗机构中50家已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80%;辖区内小型医疗机构药房60%以上已达到规范化药房标准,达到通过服务促管理、通过监管促规范的目的。
——培训抓实。**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十分重视对“两员”的培训。制定了《与医疗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培训教育制度》等制度,积极与卫生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培训方案,注重做到培训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地区局及各县局领导与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专程就规范药房工作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联合调研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卫生主管部门还多次组织乡镇卫生院院长到规范药房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地区局稽查科主动指导**市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工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各项药品管理制度19类。布尔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4000元对重点帮扶规范药房示范乡改善软件建设。2008年,**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投入1万元经费,为全地区医疗机构免费发放药械购销记录等资料近1600本。其他各县也投入资金加强培训工作。通过建立长效的宣传培训的机制,全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创建规范药房,保障各族百姓用药安全有效的责任人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努力,力求把**地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为药品法规的“宣传网”、打击假劣药品的“震慑网”、农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网”和确保人民群众药品使用安全的“放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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