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开展1-2个重点课题调研,形成1-2篇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 责任科室:人教科
(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继续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和局机关各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的制度,加强对支部学习的检查指导。
责任领导:田崇军 责任科室:人教科
2、健全完善民政局工作规则。修改完善《民政局工作制度》,特别是会议、车辆、财务、发文学习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具体化,使工作规则更具操作性。同时,加强对《民政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责任领导:高开韵 责任科室:办公室
3、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加强民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上下功夫;加大对局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高开韵 责任科室:办公室
4、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高开韵 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中长期整改任务
(一)健全完善5个体系,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1、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
(1)进一步巩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要继续巩固应保尽保,及时将新增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强化动态管理和规范化操作,密切关注物价上涨给低保对象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保证低保对象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协调配合各部门落实城市低保户救助优惠政策,并积极向农村延伸,使困难群体得到更多实惠。
责任领导:韩绍田 王清华 责任单位:低保局
(2)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暂时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又确有困难的贫困人口实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
责任领导:韩绍田、王清华 责任单位:低保局
(3)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加强全区防灾减灾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强化减灾备灾工作。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灾民安全转移,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争取支持,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将救灾款物发放给灾民,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安定、人心稳定。
责任领导:田崇军 责任科室:救灾科
(4)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医疗救助模式。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责任领导:韩绍田、王清华 责任单位:低保局
(5)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力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社区、村级联动的救助网络系统。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主动救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工作。
责任领导:韩绍田 责任科室:福事科
2、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安置体系,切实保障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抓好现有优抚政策和待遇的落实,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政策,力争把各类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帮助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协助和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医疗保障和优惠减免政策,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分别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大病的优抚对象进行医疗救助;逐步为部分困难优抚对象维修改造住房。做好国家优抚政策的宣传解释、教育疏导和接访答复工作,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稳定。
责任领导:田崇军 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2)认真落实各项军休政策。全面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进一步建立健全军休工作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确保移交地方安置的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责任领导:田崇军 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军休办)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为主体、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逐步从安置就业向技能培训、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方向转变。
责任领导:田崇军 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3、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
(1)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逐步扩大社会福利的惠及范围。努力建立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层次的社会福利发展新格局。在切实保障好城市“三无”对象、城乡孤儿和农村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福利服务的基础上,逐步面向社会老年人、残疾人和社会特困家庭儿童开展社会福利服务。
责任领导:韩绍田 责任科室:福事科
(2)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建设发展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建立和规范与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相适应的老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以养老、医疗、住房和临时生活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优待老年人的政策,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落实。
责任领导:韩庆喜 责任单位:老龄办
(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大力宣传现代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提升公众慈善意识。全面落实慈善捐助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和慈善活动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等专项和经常性捐赠活动,使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慈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壮大服务队伍。
责任领导:田崇军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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