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作政府公办的想法。
五是妇儿工委的体制不顺。妇儿工委设在县妇联办公,目前没有编制,也没有工作经费,我们自己的感觉是妇联和妇儿工委的工作是有区别的,工作对象、工作原则和侧重点不同。但外界的看法就是一样的,即使是我们努力宣传,也只有少部分人清楚。我们认为没有真正体现政府是妇儿工委的职能地位和协调机构。
六是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妇女组织有一些具体困难。由于我县是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和民营经济的示范县,近几年民营企业发展迅速,已有560家毛织、电子、制鞋为主的贸易加工企业,有近5万从业人员,这些企业中70℅以上是女性,因此我们也想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妇女组织,在维权、了解女员工、帮助女员工解决具体困难方面,尽一点力所能及的服务,但大多数企业主并不理解我们的用意,怕建立妇女组织好处没,怕有麻烦,有的还以为妇联兼搞计划生育的,目前我们只在一些女性老板的企业摸索建立妇女组织。
七是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不从心。我们服务的对象是大多数是弱势群体。特别在农村有些贫困母亲,特困单亲、贫困儿童、孤儿、留守儿童,还有些患重病的妇女儿童,经常有些患绝症的妇女儿童到妇联求助,要求我们为他们捐款,他们确实需要帮助,我们心里很难过,但我们每年只选择一至两名最典型的,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发动捐款。如果次数多了不现实,效果也不好,事实上单靠捐款也不是长久之计。
如何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不仅要从法律、政策方面出台妇女参政比例及要求,还要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长,重视关心妇女干部和妇女参政的意识。建议上级妇联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报情况促进各地的平衡发展。
二是出台有关县、乡、村妇联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硬性规定和政策。
三是出台在妇联编制范围内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业的副主席或维权部长。上级妇联每年举办维权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维权水平。
四是进一步明确妇联的经济实体受保护。
五是解决妇儿工委的编制和经费来源。也可以开展妇儿工委单列,不设在妇联的试点。
六是在“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活动中,明确新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同时建立妇女组织
七是出台对孤儿的救助措施,建议每一个县由政府出资办一所孤儿学校或孤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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