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部、仓库进行出租,盘活了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大了安全保卫的难度,在签订出租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内容。
(四)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县庆、火把节、中秋节、“十一·九(119)”宣传日等重大节假期间,必须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形成了制度,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五、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整改工作达到“五落实”要求。
(二)做到安全生产治理隐患排查继续向各单位深度、广度进军,坚持查严、查细、查全、查实,并真治快治。
(三)继续开展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动干部职工把隐患及时消除在岗位上。
(四)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工作,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五)全系统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负责和重点部位危险源分级监控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部位危险源监控由集中行动转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上来。
六、加强值班、法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人人重视安全、讲安全
(一)积极配合安全文明社区建设,以人为本,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安全教育,规范了停放在仓库、住宿区内的机动车辆,实行了院场车位收费制,不允许乱停乱放。
(二)专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交接班登记制度,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室喝酒和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职工和所有租赁户,要坚持夜间值宿制度,不可疏忽大意,一旦发生被盗或火灾,一切责任自负。
(四)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这是供销社的优良传统,一定要发扬光大。
(五)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和“事故责任倒查”。
(六)各单位要加强上下联系,发生火灾、被盗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县社。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配合安全监督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所属企业的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本部门主管领导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年终考评,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安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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