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更新力度,县人民政府对已上网公开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办理程序等进行了一次检查和梳理,认真核实是否和目前操作的办理程序一致,不一致的及时作了调整更新;要求县、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检查核对是否有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
六是多措并举抓好政务公开。县人民政府在县监察局内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对政府工作部门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把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政务公开,促使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冤案追究制等执法责任制体系,对应当公开的各项执法责任制度,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及时向社会公开。与创建文明窗口和文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把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务公开作为评定文明窗口和文明单位的条件,做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纳入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抓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从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看,总的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有误区。有个别乡镇和部门不能正确对待此项工作,认为公开工作不是政府工作的主战线,没有用,因而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甚至有些单位把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对立起来,工作进展滞缓。二是公开载体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乡镇,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将应公开的内容一律在网络上予以公开但收效甚微,少数乡镇建立的网站也存在内容填充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一)所取得的几点经验。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日常的督促和检查;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简便有效的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加透明程度;在工作方法上,始终把政务公开同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在监督保障上,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层层把关,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有效。
(二)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公务行为更直接更广泛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促进了机关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将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权限、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从根本上防止了一些干部思想懒惰、工作拖沓,甚至滥用权力的现象,增强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变压力为动力,提高了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通过政务公开把知情权还给群众,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使群众更关心本地区的各项事务和公益事业,尤其是避免了部分领导重大决策一言谈的官僚主义作风,形成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
(五)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通过强化民主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把依靠少数人监督变成多数人参与监督,增强了公务运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六)促进了社会各行业的公开。随着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有力的巩固了村务公开,带动了校务、医务、厂务等方面的公开。促进了供水、供电、物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行业的公开。政务公开作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已成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干群关系的纽带,这种桥梁纽带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2010年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2010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在政务公开的方式上,要做到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狠抓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在政务公开的范围上,要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公开时一定要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要有针对性进行突击检查,严防打击不公开、假公开的行为。
(三)在公开的程序上,要做到规范合法。要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详细记录政务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
(四)在公开保障上,要做到督查奖惩到位。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建立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组织领导不力、内容避重就轻、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按照对政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受理、调查、查处,确保政务公开健康运行。
四、工作建议
(一)希望上级部门能在资金和技术提供大力支持。
(二)希望上级部门能多举办相关培训。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接性得不到保障,可能因为人员的更替导致业务水平降低,而影响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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