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和有预见性,就必须尽可能地了解民意,顺乎民意。我市已开展的不少民意调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发挥了协助公共决策的作用。
五是充实传播内容。我市开展的民意调查大多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有着广泛的联系,这为传媒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传播素材。对于看惯了报道内政外交、精英人物等新闻的普通大众来说,对那些反映与自身关系更密切、与自己的意见更贴近的普通百姓的声音,无疑是更有兴趣的。
我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得到了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原市委书记蔡奇,现市委书记张鸿铭、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元茂荣等领导共作出重要批示15篇次,充分肯定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工作。2006年初,原市委书记蔡奇批示指出:“党委、政府工作要多关注社情民意,摸准基层群众的脉搏。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好,今后要多发挥作用。”同年11月,蔡奇同志又在《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汇报》上批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重视社情民意,市统计局民调中心就是重要载体,并在这方面做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工作,值得肯定。今后民调结果将作为各级评判形势与工作的重要依据,而且逐步过渡到向社会公开。”市委书记张鸿铭对2006年末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的批示指出:“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很重要,有助于各部门对照检查,改进工作,提升形象,请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整改,落实在今年各项工作中。”2007年1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元茂荣专程到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视察,对我市民意调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新的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希望。
与此同时,许多新闻媒体,如《杭州都市快报》、《**日报》、《**晚报》、《**商报》、**电视台、**有线新闻台、**广播电台、新浪网,都对我市的民意调查工作进行了专访和深度报道。如2006年12月,**电视台《深度二十分》栏目对我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20分钟的专题采访报道。有些新闻媒体还与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合作开展了专题民意调查。社会公众对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也给予了支持和配合,表现出较大的热情,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经常会有公众主动来电反映情况,并不时收到群众的来信,这对民意调查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加强**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的建议
根据政府善治的原则,一个科学、民主,符合“善治”要求的政府决策,应当实现决策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决策规则的民主性、科学性,决策过程的透明性和效率性,决策方式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以及决策参与机会与结果的公平和公正性。
(一)要重视和加强民意调查制度建设。我市成立民意调查机构在全国地级城市中属于先行者之一,目前对政府民意调查机构的运作和支持,基础资料(如抽样框)的采集等还没有很明确的规范。从全国来看,民意调查领域还没有相应的法规和健全的行业管理办法,缺乏技术规范。建议以市政府发文的方式,明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性质、地位、工作规范、调查结果的效力等,对民意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明确各类调查结果进入决策的层级和程序,使民意调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项活动能够在制度保障下运作。
(二)要建立民意调查项目综合研究平台。民意种类繁多,如何采集,开展哪些方面的民意调查?这是民意调查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应当成立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有代表性的民意调查项目综合研究平台,定期研究热点民意议题。建议成立**社情民意研究会,由市领导担任名誉会长,聘请一些领导干部、专家、教授为成员,定期开展研讨交流,拟定民意调查项目。还可以此为平台,建立一个资料共享的信息库,为专业团体和社会各阶层提供信息服务。
(三)要建设一支正规的、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加强学习,严格培训,努力提高民意调查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利用高校学生资源,在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建立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一方面高校学生参与民意调查,可以增长社会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调查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民意调查社会氛围。民主政治意识是需要培养的。目前一些群众还不习惯于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是不习惯于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对民意调查工作存在着怀疑观望的现象。一些部门开展的民意调查,不是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而是交由非专业机构调查,由于缺乏专业技术支持,调查科学性、规范性不够,往往会对政府民意调查工作声誉造成损害。这方面应当加强宣传和引导。
(五)进一步规范民意调查信息的发布。媒体对民意调查信息的宣传具有放大民意动向、引导舆论方向的作用,但如果报道偏差也会歪曲民意本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民意调查信息的发布必须规范,应当由政府新闻管理部门出面协调民意调查信息的发布。媒体本身也应加强对民意调查的监督,促进民意调查的科学、客观和公正,保障大众对主流民意的知情权。
本文章共
2页,当前在第
2页 上一页 [1]
[2]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