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生成因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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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向公示”制。在查处假冒伪劣时,要认真清查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向,并将其名称、品种、类别、数量、非法生产者、经营者等信息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以警示经营者,提醒消费者,使假冒伪劣无处藏身。二是“限期召回”制。对已经销售的假冒伪劣,在实施行政处罚前,要按照“谁售假,谁召回”的原则,责令售假者限期召回所售商品,依法承担退赔责任,并将召回程度和结果作为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三是“绿色退出”制。对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分类销毁,切实解决假冒伪劣商品收缴后一烧了之的做法,避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 2、打防结合,以德治假。打防结合的“防”字有两层含义:一是硬件意义上(也是物质层次上)的防,如加大在产品标识上的投入,提高产品防伪标识的科技含量。造假者欲假冒真品,必须加大假冒标识的直接投入,增加了生产过程的直接成本。另外,如果名优产品生产者注重提高生产率、加大技术更新的力度,降低生产成本,缩小真假商品价格的相对差额,缩小犯罪分子牟利空间,这样就等于增加了造假者的相对成本。二是软件意义上(也是精神层次上)的防,即在人们的大脑里设置精神上、思想上的道德防线。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要靠利益、法制、道德“三驾马车”共同驱使,缺一不可。打击制假售假也一样,应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互相促进。道德是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是非、善恶评价的标准,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正是由于它这种评价作用,所以它对人们有着很强的约束力。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基本道德要求,打击假冒伪劣就是要重建信誉使用堤坝,建立道德防线。
3、打扶结合,依法致富。在打假的同时,要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致富。应把勤劳致富与遵纪守法相结合,打与扶、堵与疏结合。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共同致富,并引导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打与扶的另一层含义就是要大力扶持和宣传品牌产品,尽量减少名优产品进入百姓生活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另外,要让我们的地方干部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即对于地方经济来说,造假只能带来一时之利、一时虚荣,却会失去真正的发展机遇,而打击假冒伪劣,扶助群众依法致富,地方经济才能真正持续健康发展。打假治劣有利于形成公平、诚信、互利、双赢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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