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教育办要加强对所属村小、教学点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三)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要以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心,为维护学校稳定多做贡献。
本文章共
2页,当前在第
2页 上一页 [1]
[2]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