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参与院务管理,从而达到民主理财、干事清正、心齐气顺的效果。
选择好院长是搞好敬老院工作的关键要素之一,要按照敬老院工作特殊性的要求选人用人,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最高利益,坚决避免用人上的优亲厚友。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民福字[2008]115号)文件的规定,选聘好管理人员,加大对院长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做好敬老院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能力水平。各地要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将管理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管理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正常运转。
各敬老院要努力营造卫生健康的优良环境和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的氛围,最终达到构建五保对象和谐家园的效果,让入院老人“留得住”、“养得好”。
因地制宜,以副补院,增强五保供养的自身实力。
院办经济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各乡镇敬老院可利用土地、水面等,开展一些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力争蔬菜、副食自给,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有条件的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量做大做强,没有条件的要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努力创造条件,走出”以副补院“的新路子。同时,要处理好生产经营与院务管理的关系,让五保对象在自愿参与适合他们身体状况的生产劳动,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四)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提升敬老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各地要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2009年至2012年建设规划,确保2012年底前,五保集中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敬老院的扶持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敬老院各项资金的监管,全面实现“县级直达“的管理办法,有效保证和维护五保对象的生活权益。
县市区和乡镇要摒弃等靠要思想,充分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采取财政补贴、社会募捐、乡镇自筹的办法来加大投入力度。要创新手段,广泛宣传,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敬老院建设;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心与热情,鼓励他们捐款捐物参与敬老院建设;市级政府逐年加大“以奖代补“建设敬老院的力度,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敬老院减免优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敬老院的良好氛围,为敬老院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和物质支持。
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发展民生、保障民生的需要,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的愿望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 本文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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