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研究、亟待破解的新课题。主要问题有:
一是基层难问题。县级党委政法委处在全市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是巩固拓展和谐稳定的基础前提和重要支撑,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县级政法委建设高度重视,但在新的形势下,县级政法委自身状况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已显得不很适应。从工作范围看,由过去较为单一的综合协调政法各家履行职能,拓展到保障服务乃至参与辖区的一些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中心工作。从工作对象看,做好邪教人员的教育管理转化、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还有大量的信访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都有刚性的要求。从机构设置看,政法机关职能定位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比如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的问题,抓班子带队伍难以有实质性运作的问题,等等。前不久,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足见当前加强基层政法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尽快落实这个《意见》。
二是考核难问题。总体上看,政法工作考核评价起步早、涵盖广、自成体系,系统内部的考核评价,主要组织形式有省直政法单位对我市政法部门和市直政法单位对县直单位的综合考评、单项工作考评和专门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等。外部对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有市县两级分别组织的对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的效能考核,其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包括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测评结果,以及党政领导的打分,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通报的依据,有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的年度考核,有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的考核。现行的各种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中虽已收到一定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多头考核不相协调、考核标准难以确定、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实、相关制度不配套等问题。特别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央和省亦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不参加行风评议,但我市效能考核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内容,没有反映执法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自身规律性。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调研中,基层政法干警对此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
三是执法难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风险因素增多,矛盾碰头叠加,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社会上的各种矛盾最后大多都要进入司法渠道,需要政法部门来解决,政法机关成为矛盾的焦点。特别是涉法涉诉和执行难问题解决难度非常大。有些经过几审的案件,当事人在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漠视政策法律,屡屡违规越级上访。目前,上级考核通报的只是进京到省上访的起数和人数,有些地方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仍见效甚微,只得违心地花钱化解,这又使很多人产生效仿心理,引起连锁反应。在执行案件中,很多案件涉及到基层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党委政府,有的经济纠纷案件就是乡镇直接担保,很难执行。有些涉及企业的案件,如果依法执行,企业可能就要破产倒闭,有些工人就会下岗失业,不仅不利于服务“三保”,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三、新形势下推进政法工作的若干思考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就我市而言,今年也是大事多、要事多的一年,特别是石化炼化一体化、宁安城际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年内还将举行第五届黄梅戏艺术节,维稳形势将十分复杂而严峻,维稳任务将异常艰巨而繁重。要认清新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从宏观上正确把握政法委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从微观上着力解决影响政法委工作科学运行和发展的具体问题,真正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谋划政法工作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政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一是紧扣第一要求,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必须看到,政法工作的重要使命,就是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民生改善服务。越是在经济形势严峻、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政法工作就越要有所作为。全市政法系统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战略思想,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用和谐理念处理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导向,建立完善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当前,要积极推进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新机制,加强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和过程控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维稳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建设,建立“三位一体”的基层政法工作新平台;积极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进一步打牢基层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坚持以人为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民警进万家”等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执法办案、社会管理、法律服务等各方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高效服务。要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切实抓住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热点岗位,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入手,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在增强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上下功夫,在提高执法质量上下功夫,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联合接访、各界评议、执法档案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完善案件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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