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起草、协商的相关情况,提请职工代表审议。集体合同文本( 草案 )表决通过后,由行政方首席代表:院所所长,工会方首席代表:所工会主席签订,由党委方首席代表:所党委书记鉴证。集体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以共保履约兑现为原则,做好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做好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集体合同制度生命力的有力举措。我所在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具体做到了五个坚持:一是落实责任,坚持自查。按照集体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落实执行主体部门的责任, 由执行主体部门定期进行自查。二是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协商解决。三是坚持检查情况信息向职工反馈。工会负责将检查情况收集整理,通过所内部网络和远望报向全所职工反馈,以便职工了解情况,增进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坚持每年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五是坚持结合科研生产实际,以劳动竞赛促进集体合同目标完成。工会每年根据所里科研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有目的地组织多次劳动竞赛,以实际行动促进所里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
三、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一点体会
十多年来,我所通过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利益、促进所里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
(一)党政领导支持是推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制度的保证
推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制度是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组织实施、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才能使集体合同的协商、签约、履行、兑现得以实现。
(二)集体合同制度是院所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
随着国有事业单位改革的继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企业化管理的科研院所也将成为产权结构多元化、分配形式多样化、劳动用工市场化的的经济组织。追求资本收益最大化与提高劳动者报酬之间的矛盾、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之间的矛盾、单位用工自主权与职工劳动就业权之间的矛盾等将日趋突出。调解这些矛盾的重要方式之一 , 就是工会代表职工与院所依法进行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因此说,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 既是新时期院所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也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三) 签订集体合同制有利于形成职工与院所利益共同体
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能够有效地把职工的利益和院所的经营绩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院所与职工利益的调整处于依法、有序、受控状态,为实现职工权益与院所利益双向维护提供了机制保障。能够有效地调动职工关注院所发展的积极性, 增强院所凝聚力。能够有效地增强院所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群众观念, 职工的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能够有效地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实现职工与院所行政的及时沟通, 化解矛盾, 避免集体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回顾十多年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我们在所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促进了所里又好又快发展和职工利益的双赢。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利益愿望、与工会工作做得好的兄弟院所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有信心继续在所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质量和实效,为构建知名、创新、和谐的十四所再创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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