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场竣工投入使用,并顺利完成搬迁,为我县实施“放心肉”工程打下了基础。同时,我县加大《生猪屠宰条例》的宣传力度和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了县城生猪肉食品的安全。今年,我县计划推行肉品配送制,配送范围包括罗依溪镇、默戎镇和河西市场。但是,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县在管理上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综合执法存在差距,特别是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欠科学、欠严格;二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如生猪定点屠宰税费“一票制”收取和分解的问题。自2003年以来,我县“一票制”收费和分解方案,基本上是按照州价费文件执行的。由于时间跨度长,此文件规定已不适应现阶段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需要,应及时研究制订新的收费政策,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原设置的“定点办”无编、无人,基本上是“摆设”,故没有专人抓;四是牛、羊屠宰尚未纳入定点屠宰范围,市场上的肉食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3、市场体系建设有了新亮点。几年来,我县抢抓机遇,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仍从县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为新建一户“农家店”解决补助奖励资金2000—3000元。截至2008年底,我县已建成14家乡村“农家店”,乡镇“农家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初步实现了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确保农村消费安全的目标。同时,多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民族大市场进行综合整治,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县城乡农贸市场的建设问题和市场服务管理中心的管理问题仍十分突出。一是县城农贸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严重滞后。我县城乡农贸市场没有详细规划,上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已有10多年没有投资建设城乡农贸市场了。因此,我县城乡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落后,存在着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因工商体制改革时遗留的问题,我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仅接管4个有形市场,而断龙、罗依溪、高峰、野竹、草塘等市场因无有形资产,没有移交给市场中心管理。随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执行,没有移交的市场管理上基本处于无序状态;二是法规标准制定滞后,规范管理难到位。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法规标准,我省2002年修正的《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执法主体是工商部门,商务部门只有协调、服务、进行事务性管理的责任。因此,日常监管工作处于无法可依,“多头管理”的被动局面;三是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我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在编人员10人,财政差额拨款8人,聘用人员18人。其工作任务是负责管理县城民族大市场一楼的农贸市场和3个乡镇农贸市场,对其进行事务性管理,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是典型的政企合一的体制,没有依法管理市场的职能,特别是人员结构五花八门,难以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四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配套措施未跟上,即流通企业的配送没有达到要求,县财政的补助奖励有难度,对“农家店”的监督、管理、指导难落实。
4、酒类管理、盐务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因政策、人员、编制、工资、经费等问题未落实,暂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
二、工作建议
(一)加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因商务部门组建时间短,各项职能职责逐步在理顺。从目前的状况看,商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商务执法点多面广。建议为商务部门增编、增人、增加经费,加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合格商务执法队伍。
(二)创新方式,寻求招商引资新的突破。招商引资仍是我县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因此,应集中精力冲刺5年时间,为真正能够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搭建良好平台。因此建议:把招商合作局从县商务局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工作部门,专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或者组建县招商办,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隶属于县政府办管理。尽快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汇报、协调力度,提高古丈猛洞河火车站承接客运的能力。
(三)重视商贸流通工作。在商贸流通规划、市场体系建设、生活必需品预警机制建立和优质农产品销售网络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把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研究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问题,把市场中心纳入改制范围,实行改制,盘活国有资产,新建农贸市场,组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管理部门,其人员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管理到位。
县商务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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