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政策补助,争取到上海南汇区万祥镇商会教育扶贫捐资6万元,全县各乡镇募集到贫困学生助学资金达50.6万元,挂钩乡镇的县级各部门,也通过捐资捐物,加大了对乡镇贫困生的救助。“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帮扶的开展,基本解决了中小学生因贫辍学的问题。通过以上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初中学生辍学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由2003年的11.70%下降到现在的2.63%;初中阶段入学率由2003年的76.33%提高到现在的97.01%。年末,“普九”工作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教育部已认定我县实现“普九”。
五、制约**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
虽然我县民族教育发展势头良好,“普九”得到省人民政府验收,贫困生救助长效机制效果明显,有效地推动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扫盲与成人教育取得新的进展,职业教育发展较快,非义务教育的办学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重点项目实施顺利,学校建设加快,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增加,校园文化建设上了新台阶,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质量取得新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村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等因素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提升,给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巩固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主要因素。
我县通过实施“普六”和 “普九”工作,全县各校点的校舍得到完善,各所中学的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设施明显改善,但为实现“普九”,大部分校点撤并,现有的校舍非常拥挤,给学校的安全带来隐患,甚至还有部分学生住在校外或投亲靠友寄宿的现象。一些校舍非常简陋,老的危房还没有得到改造,新的危房又出现了,排危工作迫在眉睫。大部分农村校点配套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宿舍拥挤,食堂不够,厕所紧缺,实验仪器配给率低下等硬件设施都需要投入,需要进一步投入继续完善。
(二)经济落后,人口素质低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
国家实施“两免一补”后,农村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已得到缓解,但仍有大部分家庭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上高中和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形成了农村说的“孩子读书不成气难,孩子读书成气更难”的说法。由于我县贫困面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两免一补”经费难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办学支出和贫困生多、面广量大的缺口,学校实行收费“一费制”后,给教育公用开支带来压力,办学经费紧张。由于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家长对供孩子读书问题漠不关心,平时不注意和关心孩子的成长,顺其自然,甚至放任自流。有的家长让孩子上学仅仅只是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甚至部分家长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含义也难以理解,这种情况在我县的苗族等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中表现比较突出。
(三)教学点多,代课教师数量大,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我县教师缺口过大,现仍有代课教师553人,代课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8.09%,边远地区校点教师素质偏低,加上教学任务过重和社会活动频繁,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师资配置不尽合理影响了边远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升,在教师配备中,素质好、有教学方法和能力的教师多数集中在城镇和条件较好的校点任教,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不足,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这些最需要良好教育的地区难以留住好的教师,造成了老师不安心、家长不放心、学生不用心,师资配置形成城区超编,边远山区师资不足的反差。
(四)教育督导功能不健全。
教育督导和办学评估跟不上,学校自主办学成果的评估没有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对办学成果缺少客观评价,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改革的成果。
六、加快**县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
针对制约我县民族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重视、政策倾斜、加大投入,把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
虽然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仍然比较薄弱。造成这种落后状况有其客观的原因,但也和我们长期以来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认识程度不够有一定关系。建议上级党委政府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当前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权、利划分,保证和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在农村实行“一费制”以后,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更应该强化政府在公用经费投入上的责任,不断加大政府主导和统筹的力度。落实和完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更多国家政策支持。我县经济落后,财困民贫,要在经费投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等方面始终坚持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探索因时因地制宜的创新发展模式,并给予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提高入学率,巩固好“普九”工作,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能够优先适度超强发展。建议县政府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国家财政投入,改善当前校舍拥挤、教学设备不全、师资不足和提高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入学率问题。
(二)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执法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是办好教育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建议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直接划拨给教育职能部门,并确保逐年增长。对违法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社会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作用,成立义务教育经费督查组,依法定期检查教育经费的划拨、使用情况,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抑制可能出现的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建议加大对雇佣童工的企业等行业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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