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追究风险。据统计,2003年~2005年的三年中,在农村路网上的自用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法载客共发生交通事故218起,死147人,伤304人,造成经济损失530余万元,非法营运肇事以2003年“2.4”事故死6人,2003年“5.14”事故死8人,2004年“1.26”事故死27人等最为典型,非法营运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十分深刻。
6. 历史原因导致客运企业管理难度增大。一是客运经营车辆的产权因素。目前,集团公司经营车辆中公司仅有10%产权,有90%产权属个体所有。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车头难以向下,给非法客运钻了短途营运和合法客运末覆盖经营的空间,存在供需矛盾突出;二是个体驾驶人员擅自炒买炒卖客运班线经营权,导致客运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多。90%的个体挂靠公司经营车辆,主要是争取公司的线路经营权,以班线承包经营,10多年来不变。在这些经营线路中形成独家经营,稍有其他车辆参与经营,就停班罢运,公司的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炒买炒卖班线经营权,乡、镇客车经营成本从10万元增加到30万元,跨县客车经营成本从10万元增加到60万元,跨省、州客车经营成本从80万元增加到160万元;三是客运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因素制约等。
四、发展农村客运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抓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的建设,按照“等级多标准,路面多样化,结构多形式,筹资多渠道”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通乡油路671.3公里,通行政村等级公路1180公里建设任务,力争在“十一五”末全州的通乡油路和通行政村等级公路得到全面改造,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二)改善乘车条件,抓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总结推广丘北经验,积极探索“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客运站建设上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因地制宜多标准,外观形式多样化,资金筹措多渠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量大小,以满足需求为原则,确定所设站点规模,建设适合人民群众出行的农村客运站、点、亭。努力完成已下达的58个农村客运站建设任务,力争在“十一五”的后两年完成乡乡建有客运站的目标。
(三)加快管养改革,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在总结推广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管好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克服过去重建轻管、重建轻养的观念,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
(四)争取优惠政策,培育农村客运市场。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发展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按“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使农村客运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困难。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州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落实“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85%以上乡(镇)建有客运站,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85%。为实施这一目标,在组织形式上:一是优先把文山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作为发展农村客运的主体,在各县分公司设立农村客运公司,对农村客运进行有效组织;二是积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采取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投资建站、建路、护路等形式,按照“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在营运方式上:一是对具备条件的县乡村优先开行城乡公交车,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让农村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城市公交的便利;二是针对各乡(镇)的实际采取“一线一片一公司”、冷线热线“捆绑”、干线支线搭配的方式,向社会公示,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对申报经营农村客运,开行乡村间、村村间农村客运线路的经营者,运管部门在开业审批、规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只要符合条件随到随批;三是经营农村客运车辆不受一车一牌的限制,可不执行客运班车“定班、定点、定线”三定原则中的某一项或几项规定,可以自行调配在营运区域内自主经营,组织赶街车,滚动发车循环运行;四是打击非法营运,采取打疏并举、标本兼治的措施,对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驾驶人员条件具备的非法营运车辆申请从事农村客运的,采取不过户、先纳入、后规范或采取股份制、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整合现有农村运力,规范管理,发挥其作用,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管理。
(六)齐抓共管,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业、安监以及专兼职协管员、基层监督员、义务协管员的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有效防止农村道路漏管失察。推广丘北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全面落实对农村客运驾驶人的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客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车辆审验,严防报废车辆流入农村。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农村客运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
(七)切实加强对加快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组织领导。发展农村客运涉及面广、困难多,需要各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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