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民主恳谈会制度等,都成为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
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首先,指导司法所完善各项制度。2004年,各司法所根据“创安”工作要求和局党组统一部署,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20类台帐资料,普遍制定了例会、业务培训和学习、勤政廉政、服务承诺、纠纷调处等制度,并公布上墙,接受监督,保障了司法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其次,建立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我和分管局长及基层科的同志每年都要几十次深入基层抓指导、抓督办。针对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这一薄弱环节,我局从去年开始推行局机关和街道司法所联系点制度,即局机关6个部门科室分别与6个街道司法所定点挂钩,定期不定期进行对接,以加强对司法所的指导、考核、检查、评比和奖惩。再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我局从社会有关部门聘请了8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请他们对各基层司法所明察暗访,听取他们对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作风树形象,努力增强基层司法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队伍建设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为此,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司法队伍的要求,以强化工作作风为抓手,提出了加强“四个学习”、做好“四项服务”、树立“六种意识”的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四个学习”。即加强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学习。近几年来,我局以创建“学习型司法所”为载体,多形式、不间断地开展了行风评议、“执法清廉”、“公正执法树形象”、站所评议等活动。局基层科经常组织以涉及基层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广大基层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局鼓励司法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供便利条件。目前,我区司法所22人中已有7人通过取得法律本科学历,11人获得法律大专学历,其余4人也均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
二是做好“四项服务”。即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工作、服务辖区政府、服务社区百姓。为了提高司法所的服务能力,我局一方面积极加强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加深彼此了解,努力寻求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各司法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应用于处理实际问题,积极探索为一方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完善服务平台。如泰东镇司法所长夏长来制定的“三个八”服务举措,即便民措施“八落实”、硬件建设“八个有”、软件建设“八规范”,此举在全区司法所推广后,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是树立“六种意识”。即树立职能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全局意识和亮点意识。在这“六种意识”指引下,司法所的同志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做到工作到基层、服务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涌现出一批典型的人和事。如东郊乡司法所长严文林同志,到任之初,所内各项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是典型的问题所。为此,该同志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为乡镇党政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先后解决了乡办造船厂工伤死亡事故等多起重大疑难纠纷,赢得了乡镇领导的信任和支持。短短半年时间就打开了工作局面,司法所的各项建设也上了新台阶。再如在全区率先建立调解室和大调解服务中心的泰东镇司法所长夏长来同志;建立“龙塘罡”跨地区联合调解组织的九龙镇司法所长袁志新同志;以及多次组织召开民主恳谈会为政府化解难题的城东街道司法所长陈曙清同志等等,都是我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经过近几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表现在:各司法所工作发展不平衡、经费普遍紧张、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特别是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目标与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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