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要抓住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生态涵养、农林牧渔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城市、小城镇、中心村周围的基本农田,为经济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农房集中建设预留用地空间。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地支持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从今年起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年内全省安排10万亩以上的“增减挂钩”规模,我市国土部门要积极争取指标,充分发挥这项政策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三是落实信贷政策。引导和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要以土地收益为基础,建立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形式的融资平台,向金融单位融资贷款,统筹各种支农资金集中使用,支持农村住房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户住宅确权抵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农村建房资金困难。对承担农村建房任务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四是落实规费减免政策。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有关部门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五是落实产权政策。对农村住房,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
三要做好结合文章。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努力做到多方联动、统筹协调、双向促进,务求从整体上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相结合。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与供气、集中供热、路灯和科教文卫等设施。靠近城市或乡镇驻地的中心村优先选择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联合建设生态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要与推行“大村庄制”相结合。着力规划建设好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引导鼓励农户居住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为适度扩大行政村规模创造条件。要搞好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四大载体及相关设施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服务。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村庄改造腾出的土地,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养殖项目,统筹安排好二、三产业项目,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要与新型乡镇和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抓好14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争取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示范样板。同时还要结合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搞好村庄美化绿化,教育群众保持整洁卫生,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引导群众改变陈旧落后的传统习俗,倡树现代文明的新风尚,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成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就一代新型农民的推动力量。
四、加强领导,确保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任务,
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统一思想、完善机制,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
一是在指导思想把握上,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住房建设结合起来。市里实行指挥部工作体制,成立了由市级领导任正、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区和农村住房建设指挥部,集中办公,全面负责整个攻坚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要切实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住房建设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统筹考虑、有机衔接。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把所有涉及农村社区和住房建设的有关政策整合起来,统一在一个盘子里进行运作落实,不能出现“各吹各的号”和“两张皮”现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靠上指导督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编制、衔接和实施,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搞好建设施工技术服务;国土部门要抓紧组织申报和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周转指标,尽快落实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和集中投入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金融部门要尽快拿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信贷支持的政策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尤其在支农资金统筹上必须自觉服从大局。
二是在部门工作协调上,要切实形成合力。要加强部门协作。农村社区建设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了综合协调、用地协调、规划协调、资金协调四个工作组,抽调人员要迅速到位集中办公。民政局、农工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及运转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公安、国土、供销、计生、教育、卫生、文化等与农村社区关系密切的部门,要针对社区需要,改进服务手段,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农资、供销、商贸、电信、金融等企业要积极在农村社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从各自的工作特点出发,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工作,全力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在工作机制推进上,要突出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的责任和考核体制。建立新型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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