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和经营者的要求来看,2005年调整运价以来,出租车行业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意见较多的集中在加气难、行车难这些问题上。但自聚车停运事件发生以来,一些出租车经营者以燃气供应不正常,燃油价格过高为借口,擅自将基价由4元提高到5元,对此,部分市民表示不满,部分市民表示理解。出租公司应出租司机的要求,向物价部门提交了《关于调整出租车营运价格的报告》,要求提高出租车客运价格。
四、价格调整意见
(一)天然气价格调整意见
要解决出租车经营效益下滑,首先要解决天然气供应问题。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开辟新的气源供应地,除继续保持和尚塬最大能力供气外,把西安的西气东输一线管道气作为长期稳定的气源供应地,保证市场正常供应。为了鼓励企业开辟新的燃气供应渠道,使企业经营效益不下滑,我们建议对燃气销售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据测算,如果每天燃气合同内供应(即:每nm3进价1.40元)达到1.2万nm3(金桥公司从和尚塬购进9000nm3,万世公司从镇原购进3000nm3),其余从泾阳、通池、和尚塬等地按1.90元/nm3购进,每天2.1万nm3燃气平均成本为2.61元/nm3。天然气可由目前的2.90元/nm3调整为3.10-3.20元/nm3,每nm3上涨0.20-0.30元,企业销售利润平均为0.50-0.6元/nm3。而出租车每天的经营成本增加6-9元。出租车经营者每天排队加气时间缩短,有效运营时间延长,对出租车经营者影响甚小。
(二)运价调整意见
1、如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燃气供应问题,出租车燃料全部使用天燃气作燃料,××出租车运价处于合理的价格水平,不适宜提高,维持现状较为合理。
2、如果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天然气不能保证正常供应,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出租车单纯以成品油为燃料几乎没有利润。为了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使出租车经营者用油作燃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可对出租车运价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意见:
第一种方案:基本运价由现行三公里以内每车次4.0元调整为5.0元,公里租价维持现行1.20元不变。
第二种方案:基本运价由现行三公里以内每车次4.0元调整为两公里以内每车次4.0元,公里租价由现行1.20元调整为1.40元。
以上两种价格调整意见可作为一种临时价格调控措施,从现在执行到下年度的5月1日之前.如果天然气供应恢复正常,则出租运价恢复到现行三公里以内每车次4.0元;如果油价继续上涨,天然气供应不正常或价格上涨幅度过大,则继续执行三公里以内每车次5.0元。
我们反复征求了多方意见,多数认为,调整运价不如调整天然气价格。
无论采取哪一种调控方式,但最根本的是要解决气源问题。天然气供应问题解决不了,即使调整了运价,出租车司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还是不愿加油,排队加气现象仍然不能解决。
所以,我们认为,目前从价格角度调控的有效方法是调整气价,减轻天燃气供应企业压力,充分调动其经营积极性,开辟气源,增加供应量,不适宜提高运价。
五、几点建议
1、政府采取政策引导支持,鼓励更多的投资者经营天然气,加快气化××的建设步伐,从根本上缓解燃气供应紧张的问题;
2、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经营企业的管理约束,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企业要千方百计地保证市场供应,每天保证6-7车(1800-21000 nm3)天然气供应市场,如果出现断档、供应不及时等问题,要给予严厉处罚。
3、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公司管理,公司要加强对违规营运,乱涨价、乱收费经营者的管理力度,采取切实必要措施,减少或杜绝违章违纪等行为的发生。
4、出租车经营者应相互错开加气时间,避免众多出租车在同一时间集中排队加气,影响营运;
5、加大对出租车司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把遵守交通法规变成司机的自觉行为;
6、加大对主要交通路口上下班时间的交通疏导;
7、完善计程计价管理办法。目前,大部分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或乘客不接受计价器计费,使“计价”变成了“议价”, 现安装的计价器也不便于监督、维修和调控;另一方面,计价器功能不完善,不能打印税票,造成了出租行业的税收流失。所以,建议参照兰州、西安等城市的做法,将出租车计价器全部更新为税控式计价器。迫使所有出租车驾驶员无论在乘客是否需要车票的情况下都必须使用计价器,自动打印税票,规范其收费行为,防止税收流失。
8、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综合管理,增加城市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保证市民出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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