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以上级部门的名义对下级执法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协查,上级部门抽调下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协助下级和本级部门做好巡查工作。组织交叉检查,由上级部门出面组织下级各级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四、法制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一直积极参与,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制度不落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
二是拓展法制宣传的内容。不仅要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还要注重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获得社会和百姓的认同,避免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两张皮”的现象,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充实、丰满。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要切实加大领导法制培训、全国性普法活动和法制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以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在采取培训班、讲座等传统方式开展培训的同时,还要将法制教育充分体现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让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习惯。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普法,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是要巧借外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联络员和法律顾问等作用。
五、法制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我省工商部门在基层工商分局实行法制员制度,并且年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和培训活动,使得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制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法制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制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对法制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工作专业性不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原则,树立权威。法制机构履行法律工作职责,要从维护工商权威的立场出发,对潜在法律风险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预防法律纠纷的产生。对于发现的法律问题,要明确指出并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特别是对于容易引发复议、诉讼风险的法律问题,在相关处室不理解、有分歧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另一方面要坚持原则,树立法制机构权威,把防止法律风险作为工作目标。
二是学习创新,提高工作水平。法制机构有效履行工作职责,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法制工作人员要大力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学习,更新知识,更新观念,积极思考,务实创新,注意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发展需要,提高法制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保证法制工作的前瞻性和时代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使法制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三是健全机构,稳定队伍。要自上而下的推动各级法制机构建设,尤其是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并配备法制专业人才。
四是保障法制经费。法制经费作用大,对法制工作正常开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但是法制经费不足甚至没有法制经费,一直困扰基层法制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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