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耕地只有1.35亩,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39亩的水平。四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不足。由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广量大,许多工作比如建立保护定位监测点、埋设保护界桩、增设和修复保护标志牌、管理人员培训、档案管理都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各级财政目前仍没有这方面的专项经费。五是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仍存在用地不合法,一些农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及在耕地上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等违法破坏耕地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对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通过新闻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耕地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上来。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真正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实现发展和保护“双赢”。
2、落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吉府办发200710号),增强耕地保护责任意识。首先,根据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作为县(市、区)政府保护责任面积。每年对各县(市、区)认真进行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其次,在市对县、县对乡镇级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把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村组和农户。通过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等形式,明确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形成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化打下基础。
3、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转变经济发展的思路,努力引进一些资金密集、科技密集、劳动密集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坚决制止土地占有量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造成严重污染的招商引资项目。另外,各级政府要在人、财、物及技术上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烤烟、大棚蔬菜、西瓜、葡萄等比较效益高的经济作物,让农民确确实实受到实惠,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4、合理整合、盘活存量,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一是继续抓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开展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中低产改造和土地整理。继续自筹资金,积极开展土地开发工作,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二是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改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础设施条件;启动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推广施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切实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
5、科学编制规划,切实解决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与发展经济的矛盾。首先要认真开展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摸清土地家底,保护耕地和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这项工作做好。其次要编制好农村村庄规划。农民建房一定要按规划执行,逐步引导村民住房建设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一些村庄边、零、散的住户实行动员搬迁的办法,鼓励其向中心村集中,严格控制村盘外延,引导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6、加大资金投入,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供经费保障。市、县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包括建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定位监测点、埋设保护界桩、增设和修复保护标志牌、管理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特别是已经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关系重大,工作量大,所需资金投入也大,因此要核定调查经费,列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确保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7、严格审批手续,坚决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严格执行一般建设项目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确需占用的基本农田应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从严控制农村建房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民建房要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地,对新申请宅基地的村民有旧房的不予审批,只能办理拆旧建新,不得新占宅基地。要在乡镇一级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制度,聘请群众监督员,及时发现在基本农田上建房、植树造林、挖塘养鱼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对发现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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