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银行服务情况看,产品和手段均明显滞后,出口企业的服务需求难以满足。据调查,我市银行业机构对出口企业的服务主要以传统的贷款支持为主,而信用证、国际保理、福费廷等新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较少,难以在资金方面满足出口企业的需求。同时,一些基层银行业机构目前尚未开办外汇结算业务,其出口企业客户近则需到市分行、远则到省分行,甚至跨行才能办理结汇业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结汇成本,也影响到企业资金周转的速度。此外,出口企业对当前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叫苦连迭,而银行业机构却不能为其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和避险服务。
三、金融进一步支持出口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鉴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及出口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困境,银行业机构应着力从科学授信、创新担保、优化管理和改进服务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帮助其尽早渡过难关,并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优化银行授信策略,增强对出口企业授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当前,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已将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整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取消了贷款规模限制,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信贷投入。基层银行业机构应积极顺应这一政策的变化,积极调整授信策略,既要按照“有退有进”的原则,进一步降低初级产品与低附加值产品出口企业的授信,严格控制“两高一资”等国家限制性出口企业的授信;又要向上级行反映辖内出口企业的实际,争取更多的授信额度,有针对性地放宽对地方拳头出口企业的授信限制,特别是加大对那些有市场、有技术、有信用的出口企业的授信力度。
(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推出有利于出口企业融资的抵质押担保品种。除办理传统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贷款外,银行业机构应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新型抵质押担保业务,如尝试机器设备等动产抵押、存货抵押以及仓单、保单质押,进一步拓宽企业抵质押品范围。与此同时,银行业机构还可在外向型出口企业中创新联保贷款方式,并积极推动地方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以多方缓解出口企业缺乏实物担保而难贷款问题。
(三)加强贷款运作管理,防控出口企业资金断链并引致贷款质量向下迁徙风险。银行业机构应加强对出口企业贷款的全过程管理,贷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认真分析还款来源的可得性,并在准确评级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授信安排;贷中要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资金运营情况,在授信范围内确定适当的贷款金额,特别在当前复杂形势下应避免贷款“一蹴而就”却不切企业需求实际,为企业到期还款埋下隐患;贷后要严密监测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测算和调度资金,维系好充足的现金流,避免到期贷款因资金链断裂而不能按时归还,以致产生新的不良贷款。
(四)丰富银行服务内容,提升出口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银行业机构应专门针对出口企业的国际贸易特点,将其融资、结汇、避险等需求纳入服务范畴,即进一步加大服务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开办销售合同、其他应收账款和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通过占用国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额度解决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要进一步提升外汇结算服务功能,加快银行结汇速度,力求做到款到汇结,以缩短外汇结汇周期,减少外汇结汇途中损失;要加强对出口企业汇率风险的预警提示,积极推出远期协议、掉期、货币互换等避险保值工具,最大限度地为出口企业收汇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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