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2000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2009年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七、以“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三查三比”活动。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按规定认真填报签到表,不定时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一比谁纪律遵守的好;二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电脑使用情况,看有无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违纪行为,比一比谁的工作作风更好。三查着装情况,比面貌。查工作时间着装是否规范,比一比谁的精神面貌好。形成了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监察室2010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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