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党员干部职工的治本清源工作有了新进展
1、注重建章立制,努力在监督预防上下功夫
为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我局从建章立制入手,注重在监督预防上下功夫。一是制定和完善局规章制度。对统计局2007年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重新疏理,进行完善。制定并印发了《遂昌县统计局岗位责任制》、《遂昌县统计局工作规则及目标管理若干规定》、《遂昌县统计局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遂昌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遂昌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并建立了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并严格执行县纪委作出的《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规定》。落实和完善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干部廉洁自律约谈等制度,使党员干部始终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重大问题和敏感问题,以及对分管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例,局党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目标明确、责任人员明确、责任追究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四是开展科室干部廉政谈话。通过科室干部廉政谈话,把监督关口前移,使党组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发现,防微杜渐,从思想根源上筑牢反腐拒变的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2、认真开展权力制衡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权力制衡工作。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门研究开展权力制衡工作。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进权力制衡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按照正职“七个不直接分管”的基本要求,推行“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科室承办,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成立由局长吴法根任组长,纪检组长李益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权力制衡工作取得实效。
3、扎实推进“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
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制定《县统计局“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强化行政开支日常管理,健全支出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公用经费压缩10%,专项经费“零增长”。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支出。做到,能够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够压缩规模的会议尽量压缩,能够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能够不就餐的会议尽量不就餐,千方百计压缩会议开支。同时,本着热情、周到、安全、节俭的原则,做好来宾接待,严格用餐标准,严格陪餐人数,千方百计减少接待开支。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节俭意识、成本意识、效能意识的教育,严格规定一般干部出差住宿原则上不予包房,不住高级宾馆,要住一般宾馆,局领导率先垂范,积极营造“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时时节约”的氛围,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
4、认真抓好制度落实,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到位
为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更加到点到位,树立统计局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我局在注重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统计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抓好调研帮扶制度的落实,切实为联系乡镇、联系村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抓好机关效能监督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完善和规范了统计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四是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严格执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礼卡、礼品等廉洁自律规定。五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召开了党组和党支部两个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团结;年初党组认真研究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听取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汇报。六是认真落实人、财、物和统计数据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四、认真抓好《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使党员干部职工的统计工作水平有了新的突破
1、认真加强统计监测
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了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服务业统计。
2、认真加强乡镇统计队伍建设
明确各乡镇分管统计工作领导,落实综合统计、农业统计和工业统计三个统计岗位。为全县20个乡镇配备了20台电脑、落实了26万元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提升了乡镇统计和普查工作的水平。加强乡镇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3、认真理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明确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一名专(兼)职统计人员。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数据的发布。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以及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管理,努力实现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
4、认真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管理
强化政府综合统计职能,发挥政府综合统计作用。完善了部门、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五、认真抓好《统计法》和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使党员干部职工提高了贯彻落实的新本领
1、加强学习宣传
以新颁发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为契机,把反对数据腐败作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特殊任务来抓,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自觉地把确保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来抓,严把数据质量关,自觉抵制数据上的浮夸之风、瞒报之风。一是与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全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视频会议,并专门召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专题辅导学习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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