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局领导带领机关同志深入文物单位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文物安全问题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每周局长办公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指导、部署安全工作,协调、排解各种矛盾,想方设法解决消防、技防设施设备临时需要经费等问题,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局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既视为“保底”工程来抓,又当作“系统工程”来做,努力使每个文博单位走出一条“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人机’结合、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型”新路子,实现以个体安全保全局和谐的总目标。本着“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加大投入、力求长效”的原则,逐一实施帮教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局属23个单位首先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的同时,还帮助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相继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技防设施。近几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消防技防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2005年以来,先后解决了德胜门箭楼无消防水、东南城角楼无消防水和安徽会馆电路老化、戒台寺、太庙、钟鼓楼、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古观象台等单位消防安全方面的145项安全隐患,共涉及东城区、宣武区等12个区县的86个文物保护单位89处古建筑,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3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区保单位1处。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如:会贤堂、杨椒山祠、康有为故居、京报馆、广化寺等的安全隐患急需整治。若要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有居民4155户,要搬迁腾退,搬迁费就需4155户×80平米×每平米3万元=99.72亿元,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这么巨大的资金实施搬迁,目前也只能采取临时措施,为居民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等。
3、积极督促隐患整改。2006年以来,我们通过媒体公布等方式,先后公布了54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文保单位(06年16处,07年18处,08年20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现场指导等方法,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从资金上给予积极协助,效果比较好。截止目前,公布的54处文保单位部分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
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督查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在以往制定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2005年我市颁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改限”后文物保护单位为禁放点,确定了文保单位周边的禁放范围,2007年11月颁布了《北京市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在以往制定颁发的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更新、完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文物局、区县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度,2008年修改、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制度汇编(小红本),发到每个区县,每个文保单位,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度,让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明白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个工作人员;单位领导与租赁单位、租赁单位负责人与员工),建立健全了一套文物安全责任制度体系。2009年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平安文物行动”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文件汇编,结合08年奥运年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以制度做保障,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地促进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落到实处,等于一纸空文。我们在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尤其是通过2008年“平安奥运行动”、“2008文物安全年”和2009年“平安文物行动”活动的开展,我们实践许多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市文物局坚持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每年2次以上巡视检查,对市级文保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本着“内外兼顾、全面防控”的原则,突出四个重点:文保单位自身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出租和经营性文保单位是否规范、内部人员思想是否稳定、文物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发统一编号的制式检查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发统一编号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巡视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一勤二连三延伸”,“一勤”就是要勤转,要求每个队员每星期至少有三天以上在外面巡视检查,并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案。“二连”就是将国保单位和市保单位连成串划成片,有专门小组负责,便于巡视。将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的巡视检查同市文物局的巡视检查连接起来,以避免重复劳动。“三延伸”就是视觉延伸——在文保单位周边聘用文物保护员,听觉延伸——与文物爱好者建立广泛联系,脚的延伸——责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每天将本单位及建控地带至少巡查一次,将发现的违反文物法行为及时报告市文物局。2005年底以来,连续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拈花寺、国立蒙藏学校、吕祖阁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67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管理。如:北京市少年宫、太庙、戒台寺、麦加利银行、南堂、钟鼓楼、云居寺、杨昌济故居等66个单位存在的100余处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三)加强“三防一反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反恐怖”工作
面对新的文物安全形势,为实现2008年文物安全年,落实2009年“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