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疫密度达100%。
2、强制消毒,消除疫情隐患。结合强制免疫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技术力量,重点做好集中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散养户的消毒灭源工作,实现消毒灭源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切断重大动物疫病传染源。
3、严格监测,规范疫情管理。重点加强种猪场、规模场和生猪、水禽重点发展乡镇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把握防控工作的主动权。各乡镇(开发区)要及时完成县防重办下达的监测任务数。同时,严明疫情报告纪律,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规范疫情报告制度。
4、加强监管,严防疫情传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畜禽及产品的检疫检验,对进出我县的畜禽实行准调证和报检制度,做好病死畜禽的“四不一处理”工作,严防疫情的输入和传播。各乡镇(开发区)今年都要开展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落实到场、到户。
5、加强宣传,提高防疫意识。各乡镇(开发区)要继续坚持“准确适度、重在引导,普及知识、支持发展”的原则,广泛、深入、持久地大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让农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晓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重大动物疫病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来,实现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强化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规模畜禽养殖户动物防疫工作意识,自觉按照业务部门要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证,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基层畜牧兽医站长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成立各乡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实现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
2、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免疫技术规范、辖区畜禽实际饲养数量、免疫程序及幅盖面积等实际情况,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所需工作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组建专业的应急队伍,做到疫情发生时能及时启动预案,实现疫情处置“早、快、严、小”的目标要求。
4、加强督查力度。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在春季集中防疫行动中,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发区)各项措施及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同时认真总结春季集中防疫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予以大力宣传。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森林防火、造林绿化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请各位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今天的工作,争取主要领导重视,并切实抓好今天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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