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权益。
主要措施: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严格实施《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规划决策机制,对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7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格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
4.加强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5.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完善《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制定《惠州市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使行政执法和职权的行使更加公开、透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科、村镇科、设计科、法规科、城建科、管线科、直属分局、编研中心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遏制较大和重大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主要措施: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我市相关措施,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源头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纳入招标投标文件,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明确各方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要求,用市场手段确保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履行投标承诺的监管,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
3.完善监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监理企业和人员履行监理责任。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人员遵章守纪,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惠州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责任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质监站、安监站、建管科
(六)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公开,征集和整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免费公开。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外地驻惠建筑企业公证新规定,对弄虚作假,扰乱市场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企业诚信程度情况及违规违法记录等方面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以市场化运作推动优胜劣汰。
4.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党办、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信息中心、交易中心、质监站、安监站、造价站
(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以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主要措施:
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2.查处和通报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对发现的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3.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纪委派驻市规划建设局纪检组、党委办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治理任务。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阶段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惠州市规划建设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科室(单位)联络员。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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