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分别上升5倍和4倍;拖拉机和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上升。全市涉及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11%。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1.67%。
总的来看,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当前,正值炎夏酷暑,强对流、强降雨、强台风天气增多,用电进入高峰,容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得不到保证,员工人心不稳,安全隐患增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范夏季高温和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确保高温季节生产安全。
一是要全面组织开展高温季节安全检查。要在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全面组织排查,落实预防措施,全力遏制近期事故多发的势头。市安委会近期将对区、县(市)和市级单位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结合近期事故特点,切实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地铁施工、矿山、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和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以及露天作业、高温作业、狭小空间作业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防中毒、防雷电、防疲劳和防暑降温等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预防作业人员中暑和过度疲劳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当前持续高温,用电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监管,尤其要针对夏季用电高峰和可能出现用电紧缺等情况,做好迎峰度夏和抗缺电工作,对电梯、升降机、电炉、化学反应釜等加强监管,定制度、定人员、定设备、定应急预案;抓好露天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使用和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狭小、潮湿、易导电场所电气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强化对电工作业人员暑期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市场和各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吸取近期在四川成都、浙江舟山等地发生的公交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状况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加强交通运输管理,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各旅游景点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旅游活动安全。
五是要切实增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能力。要加强对地下矿山、水利、电力、化工、建筑施工、地铁、隧道施工等重点行业和水库、电站、危房、桥梁、钱塘江堤以及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监控,认真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制定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增强预防暴风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高温和台风季节的安全。
三、扎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要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下半年的任务十分艰巨,工作压力非常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责任落实,加大事故控制目标的执行力度。上半年总体来说,事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仍有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部分事故指标超过控制进度或突破年度控制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对照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对上半年事故目标执行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总结,执行较好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不能产生松懈情绪,防止事故反弹。执行控制目标不理想的单位,要仔细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应对措施,加大防控力度,全力遏止事故多发态势。市政府将继续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和道路交通问责与告诫制度,对事故多发的单位及时予以提醒,督促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事故多发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的管控,采取部门之间联合执法、上下之间联动执法等方式,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上报信息,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在全市通报,充分引起各方重视。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三项行动”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整体工作推进力度,确保监督执法严格有效,隐患治理不留后患,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二是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集中力量开展执法监督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问题严重,涉及面广的,开展集中联合治理。三是对列入各级挂牌的重点隐患,采取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及时销案,尚未完成整改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视情况采取停产停业、关闭等强制措施。
(三)进一步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等群众反响强烈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深刻吸取去年在矿山、建筑施工、地铁施工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血的教训,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及领域和地铁、隧道、桥梁等大型工程项目结构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危险因素多等特点,进一步强化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以赴,抓好群众反响强烈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对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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