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等方式,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手段,鼓励和支持参加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
2、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途径。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三湘读书月”、社科普及月、党员干部大课堂等系列活动,在全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活动,开展评选学习型党员、学习型领导干部活动,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3、拓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阵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广播电视大学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利用好湘潮讲坛、为民论坛等电视、广播理论节目,推进理论学习走向媒体、走进大众。成立湖南省干部学习促进会,发挥学术团体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网络的学习引导功能。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教育平台建设。抓好基层组织的学习,以党支部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单位。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投入,加强基层组织开展学习的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基层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4、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总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理论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2篇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尝试推广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主题教育制度、学习成果转化制度。
四、切实加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1、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农办、省委党校、省委讲师团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各市州、县市区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定专门机构落实。
2、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抓紧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抓学习、促学习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同时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努力形成浓厚学习氛围。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其他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3、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切实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省形成良好学习风气。
4、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和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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