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趋势。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个别地方、少数单位统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去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统计法》,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严格执行《条例》和新的《统计法》,紧绷“数据质量是统计生命”这根弦,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扎实推进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三)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抓手,掌握市情摸清家底
第六次人口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2010年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更是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
1、思想认识要到位。自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变化,人口状况同样发生了很大改变。这次人口普查不仅要查清人口数量,而且要查清人口结构、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等多方面变化情况。对于搞准基本市情市力,统筹解决我市的劳动就业、城乡建设、教育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正确处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建设好“两型”社会,实现富民强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工作。
2、部门合作要到位。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任务相当繁重。各级各部门要正视困难,齐心协力,因地制宜,创新方法,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普查登记攻坚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普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既做到各司其职,管好自家的“责任田”,又要切实加强合作,搞好协调配合,如期如质地完成人口普查各阶段的任务。人口普查工作列入乡镇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当前,要抓紧机构健全、经费落实、宣传发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调查员选调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统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策划好人口普查的系列宣传动员和报道工作,让人口普查家喻户晓;财政部门要搞好人口普查的经费保障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户口整顿工作,确保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资料的准确完整,并在人口普查登记阶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提供系统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料,并与公安部门配合为人口普查提供政策保障;民政部门要协调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相关工作;住房建设部门要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开展普查;卫生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新生儿的完整信息资料;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各类弄虚作假行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做好人口普查的相应工作。
3、普查质量要到位。要确保普查填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审核评估、质量验收等各个阶段工作质量。要经常性地加强对基层普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坚决防止和杜绝漏报、瞒报、虚报、重报、迟报、乱报现象。要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查准人口总量,查清人口自然构成、地域和城乡分布,查实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生活特征,掌握流动人口真实情况,全力保证我市人口普查的知晓率、查找率、登记率和合格率。
(四)以统计改革创新为手段,加强建设推动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统计自身建设,较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探索并建立健全有关统计制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并逐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争取分阶段建立起市、乡、村三级政府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健全统计信息化网络,扩大网上直报范围,优化平台,提高效率,资源共享,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切实加快统计数据库建设进度,推动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2010年,要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成果,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要根据新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充实人员,解决统计部门的工作困难和问题,特别在人、财、物等方面要给予有力的支持,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要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整合统计资源,努力建立“分工合理、管理规范、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高效率政府统计体系。
同志们,做好统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全市统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围绕中心开拓创新,发扬成绩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统计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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