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又好又快。对此,我们必须以完善相应的制度性安排做出积极回应。
(二)在司法公开上做文章。人民群众希望司法公正是一种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是一种可感受的高效,这就必须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司法公开可以增加司法透明度,有效排除法外因素的干扰、防止司法偏私,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权,促使其以正确的诉讼意识和心理,形成对司法活动的客观评价,继而增加司法公信力。为此,要继续依法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提高司法公开质量,不但要让当事人能够洞察诉讼始终,还要能准确了解司法过程和结果;不但要善于运用传统的公开渠道,还要通过互联网等新型平台,及时主导舆论,纠正误导,避免误解,从而形成公开、公正、公信的良性互动。
(三)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做文章。司法廉洁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影响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反腐倡廉是法院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在这方面,除了要有信心、想法、规划和制度外,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求真务实精神,从解决现存薄弱环节入手,从形象、纪律等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着眼,从解决每一个管理漏洞、每一个权力衔接疏漏做起,利用巡视等制度载体,坚持明察暗访等有效形式,惩防结合,综合治理,以改变目前这种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的守势状态。
(四)在加强司法管理上做文章。“慈不掌兵”是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实践中,法官的权力几乎与诱惑同行,现阶段,我们还不能削弱、忽视甚至抛弃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一些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味追求群众好评,怕失分丢票,不敢大胆管理,有的干脆奉行好人主义,面对队伍中不健康的倾向和问题,不敢从严要求,赏罚不明,导致战斗力削弱,一些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自身问题严重,违法违纪教训十分深刻。我以为,这些都与我们管理不严有关。我们应当强化从严管理意识,坚持放权与监督同步,以司法考评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密监督、严厉查处上下功夫,发挥队伍建设措施的累积效应,有效解决抓教育浮皮潦草、抓管理一团和气、抓监督蜻蜓点水的弊端。
(五)在加强司法宣传上做文章。司法只有为人们认识、了解,才能进而产生认可与信赖。在这方面,我觉得司法宣传还有很大的工作空间。当前,尤其要注意两点:一是注意宣传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审判制度的规律和特点,让公民了解,从而平抑公民对司法的过高期待,努力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环境。二是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后续报道,保持标准不变、劲头不减、工作不断,形成先进典型的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重视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规范对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件和重大案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把握好大要案、判例适用的宣传尺度,提高应对负面信息、减少恶意新闻炒作的能力,始终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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