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导亲自汇报,要有多媒体展示,档案资料要规范齐全。
3、接受市里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在基层自查和区级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区政府向区人大作工作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总结表彰阶段(9月—2010年底)。在全区总结验收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评结果及推荐意见,评选出区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适时召开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为启动“六五”普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七、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具体抓,切实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要根据本工作意见,联系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乡(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的要求,按照区“五五”总结验收的工作部署,同步进行。
4、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回顾,查找本街乡(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消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盲点”和“死角”。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结合普法25周年,通过制作展板、制作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五五”普法成果的宣传力度,使“五五”总结验收的过程成为一个广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的过程,为启动“六五”普法和推进“法治**”的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