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息化应用工作流程、工作规范以及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推进本警种信息化应用工作深入开展。通过以上努力,力争在2011年前全市公安信息化实现“六个突破”。即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取得新突破;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模式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整合信息资源、信息共享水平取得新突破;全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取得新突破;信息化引领警务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信息化促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坚持六个规范,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资格。首先,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明确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再次,规范执法行为人资格。清理整顿执法队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对特殊执法岗位民警实行特殊资格许可。
二是规范执法教育培训。重视入警培训、在岗民警职能培训和新法颁布实施前的培训。
三是规范执法制度。删繁就简,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管用的执法制度。
四是规范执法考评。把考评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和升降挂钩,建立执法绩效奖惩考核机制。
五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抓好接处警环节;抓好立案受理环节;抓好采取措施环节(一方面,采取措施必须果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必须适当);抓好执法处罚环节,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恰到好处;抓好执法方式方法环节,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置群体性事件时,遇到挑衅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在执法中,尽量使用规范执法语言、统一行动指挥,做到言行得体、举止得当。六是规范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权力机关和部门在执法中的作用;强化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强化基础执法办案单位在执法中的作用。探索在基层执法单位,专设法制所队副职,把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从机关转向基层执法一线,为基层执法提供服务和保障;强化社会的监督作用。
(三)深化两个和谐,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方面,要突出五个重点,大力加强警营内部和谐建设。第一,要促进班子和谐。要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为目标,配齐配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具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和事业追求、浓厚的平等意识和民主氛围、良好的纪律作风和整体形象、紧密的团结协作和协同配合的坚强领导集体。第二,要促进队伍和谐。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争当人民满意警察”活动、“十佳警务室”、“好师徒”等评选活动、搞好传、帮、带,提高民警素质和技能,提高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民警的职业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力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第三,要促进管理和谐。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用法律和制度管理队伍,用标准和规范建设队伍,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行公推公选、竞争上岗,做好维护民警正当合法权益工作,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制度规范、纪律严明、秩序良好、奋发向上、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第四,要促进人际和谐。要以强化人际环境建设为基础,从思想、工作、制度等各个层面优化人际环境,增强机关与基层、部门与部门,领导与民警、民警与民警之间的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团结友爱、互信互助、民主平等的人际关系。要以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关键,切实做好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注重与民警加强情感交流,及时解惑释疑,提高民警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第五,要促进文化和谐。以举办警察体育运动会、民警书画展为载体,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教育熏陶民警,用共同的职业价值观念凝聚团结民警,提升警察的文化和社会品位。
另一方面,要注重四种因素,大力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和谐的建设。第一,要加强内外沟通,拉近警民距离。通过采取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教育大会和赃款赃物发还大会,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警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单位联合开辟各类宣传专栏,利用互联网开设局长信箱,制作专题宣传展板等形式,使广大民警与群众建立起互通互动、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第二,要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要深入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各类破案追逃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恐怖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活动。要严密治安防控,建立科学的勤务运行机制,提高街面见警率,遏制街面违法犯罪案件和可防性案件发生,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宁的环境。第三,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的信任度。要规范非警务活动,慎用警力,有效避免和防止警民冲突。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下大力气特别是从源头上治理和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其他各类执法问题,有效防范和减少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第四,要积极服务改善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单位要通过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这个载体,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从人民群众最紧迫、最急需的小事入手,不断在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方面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实实在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帮助和服务,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争取重视
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在深入总结“三基”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全市公安机关要不断提高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把加强“三项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新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切实将“三项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解决“三项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以为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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