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理结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
4月11日,我镇贾沟村73岁的老人高女士之夫贾某因病死亡,其7个子女因为日常不和,谁也不主动出面料理后事。高女士已同死尸生活了两天一夜,如不及时解决,天热尸体腐烂,亲友情绪不稳,将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镇司法所闻讯后,先找到了死者之子贾某,向其耐心解释:“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既包括生前照顾,也包括死后安葬等一系列法律政策。”通过耐心的工作,最后,其子女妥善的办理了老人的丧事。
综上,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我镇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以下主要实效:
一是镇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在经济建设和解决争议中的作用,现在政府在议定各类合同时总是法律审查前置,并直接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从而在源头上减少了争议发生的几率。在解决各类复杂争议中,总是把法律工作者纳入专项工作小组,并赋予重要职责。
二是保障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几年来的普法实践,在群众中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了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镇各项事业正常发展。
三是群众法制素质明显提高,有事找律师不再找政府。现在镇的群众乐于以法治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在发生重大问题时主动找法律专业人员进行咨询代理,在一些常规问题上自己查阅法律规定,依法维权渐成风尚。
今后,我镇要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要结合本镇实际,规划好、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和检查监督,把“六五”普法规划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确保“六五”普法的实际效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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