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顺安感慨不已,尽管他认为不予受理的处理结果不是他所期望的,但他仍表示此事息诉罢访。由于立案庭工作细致,措施得力,最终,张顺安案件得以妥善处理解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阳光立案”——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多元化解纠纷
近年来,该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立案阶段及时解决了一批小额或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仅上半年就审理了300余件,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审判程序,节约了审判资源,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目的。
加强对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结合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抽调法官每月定期深入社区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水平。做法是:宣传法律,集中指导;观摩开庭,就案指导;排查纠纷,重点指导;总结经验,典型指导,推动基层调解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为将“阳光审判”168工程推向深入,该庭同志创新思路,努力探索审判多元化调解机制,改变过去“被动的等案进门为能动的送法上门”,率先在市城区基层社区设立“诉前纠纷司法调解室”,能动性参与指导诉前纠纷的调解工作。法官采取定期上门、电话预约、节假日调解等方式,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从而使矛盾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而及时化解,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法院的案件压力,优化诉讼资源,可谓之“一举三得”。
“阳光立案”——重在政治思想建设
教育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的侵蚀。抓业务素质提高,坚持每周学习日制度,对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和《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实现了工作学习双丰收。在制度建设上从管理入手,强化目标岗位责任制,重抓落实。多年来,该庭的立案法官在具体的立案接待中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当事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首个接待人员负责落实到底。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不属其管辖的事项,均由接待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同志取得联系后,再交相关同志妥善处理;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说明情况并告知解决的渠道。在人民群众中留下了良好的口碑。
虽然在近年的工作中立案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赢得了各项荣誉,但全庭同志在成绩面前主动寻找差距,决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多、更大地成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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