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举行以鼠疫等重大传染病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进一步完善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体系完整率达100%;对应急物品及时进行检查、补充,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达100%;按月对当地传染病谱进行排序,制作疫情简报,为政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现场调查处理率和及时率达100%。
3、职业病防治与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
在“十二五”期间,市疾控中心在原有取得2名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基础上,计划至少培养1名以上人员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同时积极争取经费购置职业病诊断设备,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开展尘肺、职业中毒等职业病的诊断工作;各县(市、区)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接触粉尘作业、化学物作业、物理因素作业以及机动车驾驶等劳动者健康检查工作。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已经完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水质卫生每年进行两次监测。
4、实验室检验
根据目前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情况,应尽快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引进培养,至2015年,确保实验室检验人员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0%,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验能力,保证常规检验工作有序开展,并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扩大检测项目范围。同时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每年对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或重大、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期间开展的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8次,至2015年,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75%。
6、技术培训与指导
至2015年,专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率达100%,对下级单位专业培训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90%,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人均天数每年≥15天,专业人员指导覆盖率≥85%。
四、重点项目建设
1、市级疾控中心鼠疫实验室建设项目
计划于—2012年在肃州区郊区建成占地面积8000m2(征地8000m2,建筑面积m2)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生物安全三级鼠疫实验室,承担市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病原学、血清学检验与培训任务,预计所需项目经费925万元。
2、职业病诊断项目
“十二五”期间市疾控中心要开展尘肺等职业病诊断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必须有高仟伏光机及相关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进口1000ma拍片透视数字光机、激光洗片机、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等,预计所需项目经费298万元。
3、市疾控中心检验室改造项目
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完成艾滋病、麻疹、病原细菌实验室共460㎡的改建工作,建成符合国家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实验室;将微生物实验室150㎡改建成洁净实验室;将理化实验室590㎡改建成洁净、恒温、恒湿实验室。以上改建面积共计1200㎡,预计所需项目经费360万元。
五、保证措施
1、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明确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的责任。重点要围绕疾控机构职能定位、人员配置标准、机构建设装备、绩效评估及考核标准等,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
2、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员配置。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新招聘的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必须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加大研究生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建立一个贮备高素质业务学科带头人的人才系统打下战略基础。强化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培训,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培训学习方式,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青年业务技术骨干。
3、以制度加强业务管理,以考核督促指标完成。将规划指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列入市卫生局《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签订,同时由疾控中心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抓科室,科室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到人。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科主任业务工作会议,由科长汇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每半年对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4、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提升各类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疫情报告灵敏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以霍乱为重点的腹泻病监测防治网络,加强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控和预警预测工作,为政府制定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5、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成立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积极向各级政府争取项目经费,确保项目建设工作能够按期实施,推动疾病预防控制硬件建设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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