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素质。除在课堂中集中培训外,公司还利用网络开设了网络大学,给每个员工一个学习帐号,根据不同的岗位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免费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同时,为了鼓励员工成长,提高业务素质,对于员工报考党校、电大或自学考试的,公司对其学习的费用给予部分报销。同时,为了帮助员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公司开办了职工阅览室,并购置了各种专业书籍和报纸杂志,方便员工的学习。
四、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党委和工会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劳动保障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督,认真核查人力资源部的劳动聘用程序规范化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建档立制工作,对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在审查中,对有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职工提出的劳动争议,认真予以解决。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员工保险意识弱,不愿意参加保险。化座落于农村,员工%系当地农民,由于文化素质的制约,对于每月从其工资中扣取相应的自缴部分保险费,员工反应强烈,甚至直接找公司要求想方设法不参加社保。一些年轻员工刚坚持企业把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费用直接纳入到其工资中,作为应聘的条件。出现以上情况是由于我国的保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参加社保的好处没有能够深入到每个公民的心中,让他们切实感觉到社保的保险作用。建议相关部门一方面应该加大社保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切实简化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金的领取手续。
二是工伤保险当月投保不能当月享受,使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处于不确定性。现工伤保险为员工进厂工作之日即缴纳工伤保险金,但社保部门则收到保险费用一个月后才能定应该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而在这一个月内,企业已经为其购买了工伤险,但实际出现时社保部门却不能为其办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建议社保部门简化办事流程,真正社保与商业保险一样,自合同签字(保险金缴纳)时生效。
三是员工违约成本代价太低。现行的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条件是告知义务,即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其离职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金。过低的劳动者违约成本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当前员工频繁跳槽的风气,建议立法机关对于员工企业之间寻找一个违约成本的平衡点。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公司在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困难重重。我们坚信,在省、市、县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公司党委及工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化工的劳动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工作将不断改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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