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段投入资金34.17万元,对元大公路部分路段路基、路面和附属设施进行修复完善,预计5月28日工程可全部结束。
1—4月,我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定期组织对生产、生活用房、机械、车辆,公路养护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公路安全标志度施齐全,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管理
随着公路使用年限增长、车流量增大及雨季水毁等众多因素,我县辖区农村公路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现象,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我局安排技术人员对需要大中修的农村公路进行实地测量,并根据设计预算结果,报州交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我县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大中修建议计划68个,建议计划投资224.4153万元,3月26日,州局以楚交路()4号《关于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县大中修计划资金131.8629万元,其中:县道60.7369万元,乡道58.5001万元,村道12.6259万元。
计划下达后,我局严格按照《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和《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沥青路面养护维修严格执行养护技术规范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工程监管中,认真落实《州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管的通知》(楚交路5号)精神,切实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同时根据《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省补资金应全部用于养护工程,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之规定,我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审计局对拨入的省补资金进行审计,省补资金没有发生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认真筹划
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点”和“示范路”创建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根据《州交通局转发省公路局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点和示范路指导意见的通知》(楚交路〔〕8号),精神,我局拟从6月开始,在全县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示范点”和“示范路”创建活动,单独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同时,突出管养亮点,正在研究制定《元谋县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示范点、示范路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选择农村公路重点路段,每年完成10—20公里“示范点、示范路”的创建任务,山区乡镇要完成5—10公里“安保工程”的创建任务。以“示范点、示范路”活动为载体,检查督促管养工作,使农村公路的面貌焕然一新,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
六、加强公路产权管理
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路政执法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对占用、利用、破坏公路等行为依法处理,全年累计公路巡查905公里,38人次,发放《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材料300余份,立案查处路政案件10件,结案10件,索回公路赔、补偿费2880元,依法收取公路占用费9752元,签订开设岔口协议书3份,收取开设岔口赔、补偿费9800元,有效维护了公路路容路貌及路产路权的完整。
七、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尽管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州的要求和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乡(镇)对道路的需求认识不一。山区迫切希望尽快将道路修建好,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养护积极性高,而坝区由于道路条件相对优越,养护积极性相对较差。
二是农民爱路护路意识差,乡村修路、建房时随意在公路上开口取砂石料,损坏路基边坡问题时有发生,农机具损坏路面问题大量存在。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路容路貌脏、乱、差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许多损害路产的问题由于得不到举报而不能得到补赔,有些乡村甚至隐匿路政事件。
三是对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建设轻管养的思想依然十分严重。没有树立起“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只想着要求交通部门多修路,没有考虑如何管理和维护修好的道路,导致对农村公路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四是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认识不清。认为修路、管路、养路都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认真学习《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不明确乡镇和行政村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责任,导致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五是没有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为考核考评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元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要求,各乡镇应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列入乡镇的重要工作日程,县委县政府在考核考评农村工作时,要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评。目前,由于我县在考核农村工作的指标体系中,没有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列入其中,导致各乡镇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重视,造成工作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六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在全县10个乡镇都组建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备了所长、路管员及协管员,制订了管理所的职责及路管员和协管员的职责。但为了减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出,降低管理养护成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人员均实行了兼任制。所长和路管员由乡干部兼任,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或书记兼任。实际上这些人员的主要精力和任务是抓好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根本不能集中精力做好兼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于兼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乡村干部,由于他们所兼管的工作不是硬任务,对工作所抱的态度就是顾得上就管,顾不上就不管,造成工作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没有责任感。
县交通局
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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