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和责任意识。一是干部的政治意识普遍增强。电话中尖厉的语调,来信中尖锐的措词,来访者失控的情绪,让工作人员受到了忧患意识、政权意识的生动教育。他们能够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发展是第一要义、稳定是第一责任”的高度来认识直通车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敷衍了事到爱岗敬业。二是干部的民本意识普遍增强。面对面地了解百姓疾苦,自办转办督办过程中的酸甜苦辣,引发了大家对“为谁服务”的深度思考,对“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有了更多的思索,为民服务逐渐成为内心自觉。三是干部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直通车严格的责任制和ab角制,让办公厅干部深感责任在肩,不敢懈怠。
三、及时总结深度剖析,着眼于工作上水平
我们把开通民声直通车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载体,就是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分析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上水平。民声直通车的工作实践,也引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干部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些思考。
其一,本可直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绕道后再解决?民声直通车收到的诉求,有些是一个转办电话就能得到圆满解决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梗阻就是信息没有及时准确传递。一方面,相关单位并不知道市民有这一诉求;另一方面,市民也不知道提出诉求有更直接更方便的渠道,如供电热线、环保热线、城建热线、消费投诉热线、旅游投诉热线、有线电视服务热线等。还有些诉求已经先期提交到相关部门,但相关部门重视不够,办理不力。直通车再次转办后,部门加快了办理速度,最后由直通车回复诉求提出者,市民就认为还是政府权威,一个电话就解决了问题。实际上,直通车并不是市民到具体承办单位的直通,而是市民到政府的直通,所以从效率的角度看,民声直通车并不是时效最快的渠道,而是作为一条保障线必须存在的渠道。专业服务热线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的主渠道作用。相关部门应在受理诉求后第一时间告知诉求提出人,同时加快办理进度,以免市民再次向其他渠道提出诉求,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负面影响。
其二,领导批示后问题解决得好是不是值得肯定?直通车试运行后,也收到一些通过各种渠道多次提交都没有得到解决的诉求,领导批示后,部分诉求已限时办结。这种情况的出现,让大家喜忧参半。喜的是,工作人员为老百姓办成了实事,大家有成就感;忧的是,既然这些问题按政策法规可以解决为什么以前没有解决?如果群众的这些诉求都要领导批示后才能解决,是不是会牵涉领导太多的精力而影响工作?从这个角度讲,解决矛盾、维护稳定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上至领导干部,下至工作人员,都要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对群众诉求要做到能办立即办、不能办讲清原由,而不是见了批示就快办、不见批示就不理。
其三,民声直通车工作的考评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按照原来的方案,是给每个单位均等的基准分,对鼓励性指标(如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及时回复等)实行加分制,对控制性指标(如受理不及时、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等)实行减分制,年终以总分多少来排名。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我们觉得不够科学。主要是因为,承办民声直通车转办诉求多的单位可能得高分,而承办少的不一定能得高分。如果部门或者行业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下情摸得透,事前防范工作做得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诉求上交到民声直通车来。古人言,“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塞水不自其源,必复流;灭祸不自其基,必复乱”。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做工作也好,解决问题也好,不能满足于扬汤止沸,而是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直通车试运行的实践充分说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致力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对工作的考评不能满足于收到一个诉求后随领导批示转办下去、限时办结、群众满意这样的结果,而应该深度剖析,予以追查。一要查群众是不是直接向部门提出过同一诉求,二要查受到直接诉求后为什么没有及时办理,三要查处理诉求后为什么没有对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有这三者之一,我们就不能肯定该部门的工作,否则就会走入“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座上客”怪圈。
民声直通车就好比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工作者绝对不能因吃低保的人越来越多而有成就感,我们也绝对不能因直通车受理的诉求越来越多而沾沾自喜。筑牢基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着力点放在事前预防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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