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公司正常合理库存量的两倍;③对劣化的原优质客户,上年度发生的增量信用,要求在新年内压缩到位;④对一套班子控制,多个企业名义经营的关联企业,限对其中一家核心企业进行授信。原已有多户授信的,要实行扎口授信,且不得采取关联企业保证担保;⑤实行授信属地扎口管理。原非属地行存量授信项下用信到期要逐步退出,不得周转使用。
3、严格授信担保,确保第二还款来源合法、合规、有效、足值。
本着“能抵(质)押不保证,能保证不信用”的基本原则。在投放方式上首选以“两证”齐全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对核心资产抵押不足部分,考虑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对保证担保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的非关联企业,信用等级动态测评符合商业银行aa级(含)以上信用企业标准,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动态),且与借款人不得互保。新增贷款原则上不接受设备抵押,且通用设备抵押值不得超过帐面净值的40%。
4、加强项目贷款管理。一是严格客户准入条件。对固定资产贷款要按规定先行评级、分类、授信,对达不到aa级及以上优良客户认定标准的、授信空间不足的,原则上不予介入。二是严格贷款条件。原则上要求项目资本金先行到位,贷款不得先于自筹资金到位并使用。对项目、土地、环保等合法性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贷款。其他客户也要取得相应的合规合法性审批手续。三是要把好贷时发放关。对贷款条件未落实的,坚决不予发放。对客户、项目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原贷款理由丧失的,停止发放贷款。对大客户、大项目要积极争取组建银团贷款等方式,防范贷款集中度和贷款无序竞争、贷后管理不力等风险。
(三)健全信贷退出机制,加快潜在风险客户退出。
按照“多退比少退好、早退比晚退好、进入的比退出的好”的原则,把退出机制贯穿于信贷管理的全过程,把主动性退出放到与信贷有效投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主动性、预见性地压缩、退出潜在风险客户,腾出资源用于“三大两高一优”客户,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要明确潜在风险客户重点退出对象。一是受人民币升值和出口退税下调影响大、加工贸易受管制的出口型企业,随着用工成本、生产成本增加和银行连续加息导致利润率水平下降的企业,如纺织、服装、鞋帽、五金工具、玩具、木制品等行业的客户。二是环保不达标或环保设备运行不正常的客户。对辖内化工、钢丝绳、纺织印染、医药、水泥、造纸等高污染行业客户进一步排查,抓紧落实支持、控制、压缩和退出名录。对环保手续不合法、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形式合法但实质违规的高污染企业必须采取果断退出措施。三是自身资金不足、负债过多,盲目投资,多头贷款融资的客户。四是自身积累少、技术含量和行业进入门槛低、主导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客户。五是担保存在瑕疵的客户,包括互保、关联担保、抵押资产变现能力差、担保能力差的客户。六是发展潜力和竞争力不强、高负债率、利润转移的客户,如两头在外的外资企业。七是发展前景不明朗,经营下滑,产品利润率下降的客户。八是部分资金困难、销售前景不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一些资产负债率过高、土地收储量过度的土地储备机构也要加快退出。
在明确对象、分析排队的基础上,实行“名单制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台帐管理,逐月考核,序时推进。
(四)构建风险防范与化解的长效机制。以资本充足约束为核心,建立以经济增加值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核心的经营业绩评价体系,逐步形成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使风险防范与化解行为更为审慎、稳健、长效。要实行信贷结构调控行长负责制,将信贷结构调整实绩与各级行行长年度考核挂钩,根据完成调整任务的好坏兑现奖惩。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严格界定各级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及处罚规定,严禁信贷经营中的越权操作、违规经营、帐外经营、打擦边球等不良行为。对潜在风险退出工作不力而形成不良贷款的,要逐笔落实贷款责任人,明确清收责任,限期清收,对因主观原因而造成不良的贷款责任人一律实行下岗清收,并实行新增不良贷款“买单制”。
(五)加速发展中间业务,努力拓宽盈利空间。
为有效消化贷款规模紧缩对银行盈利水平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方面,要合理摆布实体贷款与贴现贷款的比例,最大限度压降不良贷款;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经营转型,加速发展中间业务,推进盈利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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