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充分挖掘县域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大戏”和其它精品节目,抢救、保护、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3、开展文艺培训,提升全县文艺人才水平,指导乡镇、部门文化活动,加强文艺创作,出作品、出精品。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文艺宣传演出任务,每年不少于12场,参加全县性大型文艺活动。
5、积极开拓市场,按照文化产业政策,向各乡镇、部门、企业和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搞好创收工作。
五、管理方式
为了能解决有相对稳定的文艺队伍承揽县委、政府重大文艺宣传演出活动,正视现有文艺团队不上规模,不正档次和文艺市场不繁荣的实际,看准市场化产业发展路标,下决心加大政府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艺术团实行民办公助的运行模式,艺术团在县文体广播电视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拟定艺术团组建章程,并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艺术团章程,健全规章制度,照章纳税,自主经营,同时,健全艺术团员工录用辞退制度、员工薪绩酬劳制度、员工制度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加强内部管理。艺术团演职人员薪酬方案需报**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备案。
六、经费来源及预算
**县四在农家艺术团组建前三年以政府扶持为辅、市场运作为主;三年后政府演出需求按市场规则运作。
**县四在农家艺术团成立第一年,由艺术团中标组建商按40万元标准购置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等设施设备和装修排练场地,经**县文体广播电视局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从文化发展基金中一次性补助**县四在农家艺术团20万元。
**县四在农家艺术团成立后的前三年,每年政府预算安排艺术团基本演出服务补助费30万元。艺术团必须确保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年至少完成12场基本演出宣传任务,宣传节目每年更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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