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托警务区、社区(村屯)小组、居(村)民户三层治安力量,建立一个打防并举、攻守兼备、动静结合的警务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警务区自治的原则,把公众希望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的意愿转化为参与、支持治安工作的热情,编织起以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调节为特色的群防群治网络,形成维护治安我有责,我为治安多出力的局面。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建立以派出所为主体,以社区(驻村)民警为骨干,以治安中心户为依托的警务区防范网络,组织群众开展以“防盗、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工作,减少可防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组织党团群组织、宣传部门和司法单位,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深入警务区,举办法制讲座,送法上门,提高警务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建立民事调解网络。建立警务区纠纷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消除警务区不和谐因素,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建立健全违法青少年和“两劳”回归人员帮教网络。帮教违法青少年,帮助“两劳”回归人员就业,减少社会隐患。此外,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开发公益岗位,利用专职治安员协助警察开展巡逻救助、防范宣传、调解纠纷等非执法活动,置换警力,也不失为一条警力向民力延伸的有效途径。
思考之三:归结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深入开展的诸多因素,最根本的还是缺少一种向基层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规范化工作流程
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关键是民警要沉入警务区,贴近群众,服务社区。而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区民警“怎么下、怎么干、怎么考”的问题。
1、建立向基层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解决民警不想下、不愿下的问题,形成栓心留人的“洼地效应”。搭建工作平台。即加强警务室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创造条件建立规范的警务室,既改善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又便于群众报警、办事、求助。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给予强力支持;在表彰奖励上向基层一线倾斜,每年要对社区(驻村)民警进行评先选优,对业绩突出、长期从事警务区工作的民警,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心系民警的安危冷暖,千方百计地改善他们的办公条件,关注他们的家庭和生活,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落实装备配备。尽快按标准将基层一线民警所需的必配装备配发到位,尤其是边远地区驻村民警的交通工具,要因地制宜、抓紧落实,保证和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形成科学、严谨、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范,明确社区(驻村)民警的人口与阵地管理、巡逻防控、搜集处理敌社情信息、处警办案、联系与服务社区等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加强警务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害部位、重点行业、出租屋的管理,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从发案中查找漏洞,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上做文章,使其工作操作程序化;把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做为衡量工作的根本目标,以群众满意率定优劣,使其工作指标数字化。
3、建立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解决“怎么考、怎么用、怎么奖”,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先罚后”工作导向。现在的考评方法过多偏重于簿册登记记录,实地随机性抽查考核不够,结果往往不能客观反映不同警务区之间绩效的优劣高低,甚至挫伤部分民警的积极性。因此,目标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综合考虑警务区大小、治安复杂程度和群众治安需求,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配以相应分值,高低区别,表现直观;工作绩效与先进评比、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等利益紧密挂钩,依据工作绩效举优黜劣、奖勤罚懒、唯绩是举、以绩定利,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关系亲疏、不搞安置照顾,建立起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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