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领导小组初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编制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制定防控措施(2011年6月6日至2011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确立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立、修订和完善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正式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监管工作。
(二)梳理审查制度(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5日)
要围绕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审查和清理。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和审查工作,形成本单位反腐倡廉目录;对涉及干部人事、行政审批、投资体制、产权交易、财政等领域的全局性、基础性反腐倡廉制度,及时报镇党委。
(三)修订完善制度(2011年6月6日至2011年6月15日)
要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必要、管用、行得通、做得到和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及时补缺补差,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薄弱环节,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将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完善制度的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2011年6月8日将制度目录报镇党委。
(四)严格落实制度(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0日)
在制度梳理、修订完善后,要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集中、公开学习、培训活动,让工作人员熟知制度,熟用制度,切实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让广大群众知晓,便于监督。并把制度汇编成册。
(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30日)
各部门、单位、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要认真对照惩防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重点看本单位、部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是否按照进度完成,拒腐防变宣传教育,权力运行监控管理,源头治理预防制度执行,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办法以及组织保障是否形成,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缺条补”、“块缺块补”的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
(六)廉政风险监管阶段(2011年7月开始)
根据权利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落实防控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作廉政承诺。
1、对审定为“a级风险”的,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由乡镇分管领导负责监管;对审定为“c级风险”的,由股室负责同志直接管理和负责。村(居)的“a级风险”除按规定程序监管的基础上,还必须接受上级党政班子领导的监管,其余自行防控管理监管。但《xx区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管汇总登记表》(附件5),将乡镇街道党政班子的风险监管登记情况于2011年6月8日前上报镇党委。
以上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循环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转为常规工作,每年初作出安排部署。
2、工作要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预防腐败的一项新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列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三阶段: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一)构建拒腐防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勤劳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分层次教育和廉政建设,健全廉政教育预警和责任机制。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创优争先”在全镇广泛开展“争创勤廉双优组织”,争做“争创勤廉双优干部”创建活动,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要把涉及土地、矿产资源、集体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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