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度。制定严格科学的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促使质监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宪法、其他基本法律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实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加强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年度考核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知识,学法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0小时,并把学法培训情况与公务员的录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提拔任用等结合起来。深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国家质检总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执法。每年要分期分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脱产培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脱产时间每年不少于一周。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机构要加强对依法行政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把理论研究的成果及时应用到依法行政工作中,为依法行政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运用多元化、人性化、互动化的方式深入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要推进面向市县党政领导的质量技术监督普法教育工作,与市、县级党校合作开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课程,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制教育。要结合产品质量日常监管进行普法宣传,特别要结合各项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有声势的集中宣传,用以案说法,用事实教育行政相对人,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继续推进对青少年学生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制教育。加强对广大城镇居民、农村村民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要完善法制宣传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传播方式面向社会普及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律知识,进一步拓宽质量技术监督新闻传播渠道,构建立体的宣传网络;利用“3·15”、质量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组织大型、公众参与性强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为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要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规划和督导,对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中的重大问题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不定期对全面推进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实行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宣传、调研等项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法制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协助质监部门领导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县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法制工作,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县级质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在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和市级质监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工作步骤,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依法行政的五年实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县级质监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报市级质监部门。市级质监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贯彻落实《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底,市级质监部门将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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