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透明度。各县(市)局、区分局要以“个私素质学校”为阵地,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以不同形式举办工商企业、个私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经常性地开展和组织广大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对群众观念和行为的正确导向作用,增进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5、形式多样。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要因时因事而易,因目的、对象的不同而变化,方法要灵活,形式要多样,求真务实,注重效果。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法,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与时俱进地进行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工作。
6、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相结合。学法是前提、是条件,用法是关键、是目的。实践中要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求真务实。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人们观念和行为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在依法治理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能力和水平。
7、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机构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确定重点目标、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四、组织保障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保障
1、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县(市)局、区分局党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配备专门工作人员,随着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机构成员,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进一步完善学法奖惩激励机制。做到人人参与,明确“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力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意义,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和评估考核手段,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性考核,评比工作,以通报形式通报评比结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县市局、区分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2011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当地政府和市局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分层举办各级各类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县(市)局、区分局“六五”普法规划报市局和当地依法治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1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规划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年度考核,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5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办法,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并提交书面评估报告,同时做好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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