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任务下达畅通、业务反馈灵敏、进度监控实时、工作评估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大力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分层、分类和分阶段的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执行力。四是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流程,形成督办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完善特事特办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六是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的占比,使相关困难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整合盘活财力、放大财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的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对差旅费、出国(境)经费、接待费、车辆购置费四项经费实行预算控制数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同时,积极推广节约经费的经验。三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绩效考核。四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科学性,硬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对2011年的部门预算要认真征求部门单位的意见,加强沟通。五是切实加强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绩效评价的投资评审的有效结合。六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和划转行为。七是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启动“三合一”(基础信息库、项目管理库、部门预算系统)大平台的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业务软件整合的工作方案。八是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网络系统,加强基础数据等资料的管理。九是增加传真机和传真专线数量,规范直接支付流程,提高支付速度。十是逐步在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工资统发;科学合理核定个人公务卡使用额度。十一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标准,对相关部门就现行津补贴政策做出解释。十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专家库人员数量,吸纳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专业人员进入专家库。十三是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机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中介机构经验交流会,向中介机构发一至两期简报,根据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以奖代补。
(四)加强政务公开和财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稳步扩大财政政务公开范围。二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三是加强《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四是制订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各融资平台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融资信息上报和债务分析评价制度。五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六是建立财政监督、投资评审、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成果与财政资金分配运用挂钩的机制。七是聘请“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监督员”,加强定点供应商报价监督;理清采购办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关系,明确采购事项受理后的完成及采购款项拨付时限。八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诚信档案,规范财经秩序。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完善调研机制,各处(科)室应每年选择1-2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和改进完善措施。二是进一步明确处室职能,实行归口管理,提高办理效率;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三是落实工作首办责任制、延时服务制、限时服务制和服务承诺制,立足岗位,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四是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日常工作每月检查一次,阶段性工作按季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宣传,将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文件汇编成册,及时送到企业。六是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七是对较远使用票据的单位,采取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单位用票难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八是加强对部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建立培训工作运行机制,按计划加强对部门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九是制定内部提速的制度性文件,规定各项工作环节的工作时限、责任,强化内部运转的责任制。
(六)加强廉政教育,健全惩防体系.一是加大干部职工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局域网和互联网平台发布学习资料,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重点财政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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