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则是实现公平的必由途径。保障公民享受公平权利,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国家已把均衡发展确定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湖北省明确提出2015年前全省义务教育实现县域均衡,即上级有部署。当前义务教育出现择校热,折射出人们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烈期盼,即群众有要求。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主动应对发展需求。不求政绩显现于本届,以公平为最高价值追求,以利长远为根本目标,在决策时,要优先考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大投入,消除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政府要把增加经费投入作为履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职责的硬任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撑。一是继续加大向争取上级支持的力度,拓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来源。二是保障法定教育投入。不折不扣执行现有教育投入政策。州、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使教育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有明显提高;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全额用于教育;固定性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且不能用来发放教师工资。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本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拨付标准,坚持“上进下不退”,确保实现“三个增长”。三要落实国家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教育的规定。
(三)改善硬件条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是基础。一是要积极应对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应对社会“就优入学”的心理,抓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条件的改善。既要应急扩大城镇现有学校规模,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之需,也要立足长远,把城镇教育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预留满足需要的教育用地。尤其是在政府规划建设的新城区中,学校要同步规划建设,确保城区学校布局合理。二要做强农村义务教育,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新增教育经费重点投向农村义务教育,努力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要将布局调整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大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学生上学远的难题,另一方面以此促进学校布局调整,提高规模效益。要抓住国家“校安工程”项目实施机遇,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要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后勤“十有八配套”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生活条件;要抓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为义务教育质量城乡一体化奠定基础。
(四)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配备均衡是关键。一是要着力解决小学教师补充问题。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将达到31万多人,比现在增加7万人;学前班适龄儿童有3.5万人。生源数量增加教师数量必须要增加;同时目前小学教师结构也必须改变,普九结束后,多名优秀点的从小学拔到初中、有3000多名民转公、还有3000名资教生。民转公教师很多不能适应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式;资教生政策究竟什么时候变也无法预料。因此,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应对措施。二是坚持教育、引导与激励并重,充分调动现有教师队伍积极性。既要重视教师理想信念和价值观教育,增强对教书育人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职业的价值认同,让他们工作更加安心,也要提高教师待遇,让他们工作更加舒心。如在全州开展“三名(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程”等活动。三是狠抓教师培训。既要倡导教师同行互助,自主学习提高;更要努力为教师培训提高创造条件,尤其经费上要有保证。四是大力推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扩大交流面,建立优秀教师在农村成长,优秀教师服务农村教育的机制,把教师农村从教经历作为评聘中、高级职称的刚性条件,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等方面要向农村倾斜,对农村学校教师增加津补贴。
(五)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加动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均衡是核心。一是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为素质教育推进营造良好环境,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发展。二是改革高中招生办法,把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弱化中考选拔功能,消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六)建立机制,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长期不懈努力。一要建立财政、人社、发改、编办、住建、规划、教育等多部门参与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系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难题,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评价机制,把义务教育作为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地方法规支撑体系。修订完善《义务教育条例》,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事项以法规形式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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